中船集团与重钢签战略合作协议

2012-09-16 16:28 | 国际船舶网 配套动态


9月11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集团”)、重钢集团在重庆索菲特酒店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非船(非钢)领域合作框架协议》、《钢板、焦煤、铁矿砂供销协议》。

至此,中船集团将加大在重钢集团采购钢材的力度和范围,年采购量将超过100万吨或采购总量的50%以上,双方还将在非船(非钢)领域展开有效合作。这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从友好合作关系提升到了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资源共享、产业联动、互利共赢和应对挑战方面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中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胡问鸣,重钢集团董事长董林,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张再坤,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赵世庆,重钢股份公司总经理陈洪等出席签字仪式。

董林在致辞中说,重钢通过环保搬迁新型工业化转型升级,已成为技术装备先进、资源配置合理、环保节能高效、产品竞争力强,环保、物流、矿产资源等非钢产业优势凸显的新型现代钢铁联合企业,并已成为国内最大精品船板生产基地。双方开展战略合作,不仅是寻求发展、做大做强的共同需要,也是应对宏观经济低迷形势,企业寻求突破、实现发展的要求,更是央企与地方国企深度合作、做强做大工业经济、加快提升综合实力,坚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行动体现。

胡问鸣说,在全国创新发展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中船集团与重钢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是中船集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大国资委”的要求,与地方国资委企业“抱团取暖”的具体举措,将对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央企与地方国企合作水平、开创合作新模式产生深远影响。中船集团不仅将加大与重钢集团采购钢材的力度和范围,还要力争年采购量超过100万吨或采购总量50%以上,使双方在深化合作中获得发展。重钢集团在环保产业、物流、矿产资源等方面优势明显,中船集团也将与重钢集团展开广泛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胡问鸣还就为双方合作取得更大成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各层面的交流互动,更加筑牢合作基础;二是确保双方互利共赢,努力寻求共同利益,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将合作内容具体化、项目化,并取得合作成果,不断筑固和提升双方的合作关系。

据悉,中船集团每年船板采购量约200万吨,在一家企业采购船板总量50%尚属首次,这也表明重钢“三峰”船板质量优势得到客户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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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船集团重钢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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