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化重组进入攻坚战

2012-09-25 17:03 | 每经网 船东动态


本应于9月20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的泰山石化(01192.HK)及其关联公司与海航集团旗下大新华物流控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新华物流)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突然临时取消。

某接近一中院人士(不愿具名)9月24日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一中院临时取消20日的庭审主因系泰山石化方面两境外被告方以诉讼标的太大为由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方需要等待两境外被告身份的认证公证,目前无法进行裁定。而据该知情人士透露,另一名身份可确认的境内被告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是提出了反诉,且已被法院受理。一中院承认两境外被告的身份认证起码恐要一个月左右时间,国庆之前已无望有进展。

法律人士分析认为,以标的额太大提出中院没有管辖权的理由恐站不住脚,泰山石化此举基于诉讼策略的原因居多,或希望争取更多的时间。

与此同时,泰山石化在国外的清盘聆讯再次延期也给其带来了跟多的喘息时间。本应于百慕达时间9月18日(百慕达时间,下同)开庭聆讯的泰山石化重组一案也再次延期至2012年11月16日。对此,泰山石化方面9月24日晚间对《每日经济新闻》回复称,聆讯的再次延期可以看出百慕达法院可能对泰山石化与广东振戎重组的看好。

7.4亿股权纠纷案临时取消 两境外被告称法院无管辖权

9月18日,上海市高院网站中公布的开庭公告一栏中显示,2012年9月20日下午14点,上海市一中院将审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

该案的被告方正是目前饱受关注的面临重组的泰山石化及其关联公司,具体三被告为:Titan Petrochemicals Group Limited(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公司,以下简称 泰山石化)、Titan TQSL Holding Company Ltd(泰山泉州船厂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公司,以下简称 泉州船厂)以及泰山石化(福建)有限公司(境内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福建公司)。被告方为大新华物流。

9月2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上海市一中院,被告知该案并未开庭,法院方面的解释是因被告方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而延期审理,延期至何时尚不确定。

“管辖权异议是由两名境外被告提出的,提出的理由是一中院不具备审理这么大诉讼标的案件的资格”,某接近一中院人士日前告诉记者,“但由于法院需对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两境外公司身份进行核实而无法即时做出裁定,两境外被告则对法院称身份的公证认证目前还没有办理好,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

该知情人士透露,法院方面目前也只能等待,国庆之前已铁定不会有进展。同时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另一名可以确认身份的境内被告泰山福建公司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是提出了反诉。一中院相关人士已向记者证实,该反诉已立案受理,但何时审理仍待管辖权异议问题解决之后。

关于本案,原告方的大新华物流此前给《每日经济新闻》的回复中称, 2010年12月11日,大新华物流与泉州船厂、泰山福建公司 以及 及泰山石化签署了《泉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 并向泰山石化支付 7.4亿元人民币股权转让款。2011年7月24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泉州船厂主要船坞由泰山石化负责于2011年10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大新华物流称, 在履约过程中,发现 被告方有严重违约事项, 且其船坞及配套设备至今未能竣工、验收及投入运营。

“ 为了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已经停止付款 ”,大新华物流称,“此后 就其违约问题进行了长期的协商与沟通,但协商未果。鉴于此,为维护大新华物流合法权益,我公司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的纠纷。 ”

对于大新华物流的诉讼,泰山石化方面24日晚间给 《每日经济新闻》的回复中称,8月23日,泰山石化的全资子公司泰山福建公司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状告大新华物流,要求其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赔偿损失及相关法律费用(即反诉)。

“本公司及 Titan TQSL (泉州船厂) 将在完成中国法院要求海外成立之原告人之公证文件后,联同泰山福建采取法律行动 ”,泰山石化向记者表示。

对于本案的延期审理,大新华物流对记者表示,将尊重司法部门做出的决定,该公司目前能做的就是积极准备案件诉讼,并期待法院尽快开庭审理并做出公正的判决。

而泰山石化对诉讼的应对,有人士指出更多的是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希望借此拖延审理,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因为准备相关公证文件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

“就算他们真的是拖延时间,也是没有办法的,被告是境外身份的必须通过使领馆认证公证”,相关律师及法官日前对记者表示,公证认证至少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而另一被告泰山福建公司的身份可以确认,但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是提出反诉,因此更有可能还是诉讼策略的考虑。

“以标的额太大而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中院没有资格审理的理由恐站不住脚”,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高律师告诉记者,“我国司法实践高级人民法院很少直接审理案件,而多以指导为主。即使按照标的额本应由高院一审的案件,高院也往往会向中院发出裁定,指定由中院管辖审理。”

对于拖延时间的说法,24日晚间泰山石化方面的回复称对此公司没有相关评论。

百慕达法院清盘聆讯再次延期 泰山石化得时间打重组攻坚战

国内诉讼案的不定期延期审理的同时,泰山石化在百慕达法院的清盘聆讯也再次延期至2012年11月16日,这似乎为陷入重组困境的泰山石化争取了更多的时间。

由于泰山石化第三大股东华平投资集团旗下的子公司Saturn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L)向百慕达法院提出清盘诉讼,该案本于8月16日开庭聆讯,此后在经历两次延期审理至9月18日之后,百慕达法院日前又再次宣布延期至今年的11月中旬。

“从今年7月泰山石化引进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振戎)之后,短短两个多月有了很大的进展”, 泰山石化的代理机构日前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百慕达法院的聆讯再次延迟,或许可以看出百慕大法院相信泰山石化对与广东振戎重组的重视程度,这或也是法院认同的一个方向。”

根据泰山石化24日晚间的回复中称,7月12日,广东振戎就泰山石化16.5亿港币的投资建议发出复函,8月7日双方签订1.75亿港币的初步认购协议欲成为单一最大股东(将持近9成股权),8月15日重组方案细节公布,8月31日广东振戎全资附属公司Fame Dragon与蔡天真签订协议, 以收购蔡泰山石化的全部45.47%股权,以进一步成为泰山石化的单一最大股东。

不过作为泰山石化的第三大股东,向百慕达法院提出清盘诉讼的SSL显然不能接受,8月27日SSL与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石化”)宣布共同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并向百慕达法院委任的重组专业人士提交对泰山石化进行重组的详细方案,并称该方案明显较泰山石化的其他方案更具有优势。

对于法院清盘聆讯的一再延期同样也有着其他的说法,某知悉该案情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在这过程中包括泰山石化、华平基金方面以及其他债权人不断有新的内容递交给法院,法院需要时间审阅资料,故而因此而一再延期。

至于此次延期一下子从9月18日延至11月16日,该人士称此次延期时间较长主因可能是百慕达法院本身的案件档期太满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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