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颁布内部控制持续改进工作方案

2012-10-21 16:23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10月12日,中船重工颁布《内部控制持续改进工作方案》,成立由总经理李长印为组长的内控持续改进领导小组。

《方案》依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旨在夯实集团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中船重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国重工、风帆股份、乐普医疗已经完成了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方案》明确了实施内部控制持续改进的六个目的: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级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组织架构,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增强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四是进一步确保企业资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五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六是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把集团公司建成中国最强最大、国际一流船舶集团和海军最强最大供应商提供重要保证。

为切实加强内控持续改进工作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了内控持续改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中船重工党组书记、总经理李长印担任,中船重工副总经理张必贻、纪检组长刘长虹任副组长。办公室挂靠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内控持续改进的日常工作。

根据《方案》,集团公司内控持续改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阶段(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执行完善阶段(2013年)和全面总结评价及持续改进提高阶段,到2013年底,建立起适应集团公司实际、有中船重工特点、覆盖全面、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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