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11条措施促船舶业转型
2013-01-22 08:39 | 国际船舶网 国内造船
据福州日报报道,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促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十一条措施的通知》,提出用三年时间,力争我省船舶工业在国内整体地位、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建成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修造船基地,至2015年,在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厦漳湾4个修造船产业集中区中,闽江口将以350万载重吨的造船能力,雄居全省首位。
通知说,福建省的修造船业将实现具备三大主流船型自主设计能力,填补海洋工程平台空白,海洋工程装备比重从目前的20%提高到30%,本土船舶配套装船率达20%以上。为此,我省将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按其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据悉,福建省将推动实施闽江口的马尾船政重工造船、华东船厂修造船、冠海可门修船、平潭利亚大练岛修造船搬迁和大型舰船修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对确定为省重点项目的,海域使用金省内部分减免30%。列入省“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省重点项目相关政策,按项目银行贷款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贴息,其中以技术设备投资为主的项目可按技术设备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福建省将推进修造船产业链延伸拓展,鼓励中小企业实施差异化竞争,主动融入骨干企业生产体系配套生产中间产品。加快粗芦岛、福安、惠安和漳浦等主要船舶配套园区建设。
福建省将支持省内修船企业承揽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船舶维修业务,积极承接台湾修船业转移。积极争取宁德三都澳港区、福州罗源湾和闽江口内港区、莆田东吴港区、泉州斗尾港区、漳州东山港区等扩大对外开放获批,简化外轮修理业务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