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发布2013年法律工作要点
2013-03-18 17:05 | 中船重工 船厂动态
近日,中船重工下发2013年法律工作要点,要求按照国资委要求,围绕集团公司第十四次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第二次法律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积极处置法律纠纷案件,努力创建集团公司特色的法治文化,力争使法律风险最小化,为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2013年集团公司的法律工作有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继续落实好集团公司“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抓好重点人员的法律学习,抓好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不断丰富培育法治文化的形式和载体,使“法律至上,依法合规”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集团公司特色的法治文化。二是落实法律工作“新三年目标”。深入推进成员单位法律工作;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法律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三是积极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制订法律审核的相关工作程序、流程,把法律工作的参与嵌入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推进法律意见书、法律审核单的使用;加强内控制度管理;组织对履行不正常、存在潜在风险的合同进行梳理;制订示范合同文本;制定《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探索研究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四是做好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置、督办。对于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各单位要分阶段、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将加强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发挥集团优势,建立重大疑难法律问题集中会诊制度,促进成员单位间法律资源的共享,共同应对、处置好法律纠纷案件。加强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分析、总结,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形成“解决一起案件,堵塞几个漏洞,防范一批风险”的良性机制。五是做好商标等法律管理工作。
要点还指出了做好2013年法律工作的四项主要工作措施。一是进行法律管理对标。要与国内及行业先进单位进行对标,深入查找自身法律管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提出整改提高方案,逐步提升法律工作层次和水平。二是建立完善法律工作专项制度。明确集团公司近3年法律工作制度修订、制订的具体计划。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开始制订集团公司法律工作有关专项工作制度。三是加强法律工作信息交流。通过《办公厅工作简报》、《中船重工》,加强成员单位间法律工作信息的交流,加强集团总部与成员单位间法律工作的互动,促进集团公司法律工作推进的整体、协同。四是加强通报、考核、检查、评价。定期对成员单位法律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风险等在集团系统内进行通报与提醒;制定集团公司法律工作考评标准,对成员单位法律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价,促进法律工作层次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