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凤凰因无力支付船舶租金陷纠纷
2013-05-31 16:09 | 证券时报 船舶股票
在*ST凤凰2012年股东大会上,公司董秘李嘉华承认公司租赁的一艘国外船舶存在拖欠租金情况,目前正在与国外船东交涉。如交涉失败,可能引起连锁反应,*ST凤凰或将损失惨重。
*ST凤凰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与5家国外公司签订10年长期租船合同,其中4条船舶为9.25万吨级,分别于2009年至2010年投入使用,每艘船舶每年租金约为897万美元,剩余租金合计约为6601万美元。E.R BEILUN号船舶未公布载重量,于2010年8月投入使用,每年租金约为1447万美元,剩余租金合计约为1.1亿美元。
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涛介绍了租赁国外船舶的经营状况。王涛说:“*ST凤凰是第一承租人,长航集团是被动承租人。行情好的时候一艘9.25万吨级船舶营运收入十几万美元一天,现在三五千美元是常事,最近好一点,也只有六七千美元。”李嘉华说:“公司租赁国外船舶,只有一年赚了一点钱,现在存在拖欠租金情况,正在交涉。在交涉时期,由被动承租人支付租金。”
目前,*ST凤凰公告的以银行为债权人的债务诉讼已经有5起,进入诉讼程序的债务额已经接近20亿元。而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公司2013年一季度亏损1.9亿元,全年预计亏损7.22亿元。同时,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长期在低位徘徊,继续租赁国外船舶将扩大公司亏损。正如李嘉华所说,公司没有能力支付租金。按照目前公司资金状况,与5家国外船东解除租赁合同势在必行。
李嘉华介绍,该租赁合同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也涉及国内和国外不一样的法律,目前还在谈判中,还没有确定。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公司向上述船东预付款项合计约为2.75亿元。
资深法律人士认为,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国外船东可以拒绝收回租出的船舶,若不能收到租金则使用预付租金冲抵租金,预付租金冲抵完之后,船东有权利将船舶收回。据公司高管称,被动承租人长航集团如今也不愿或无力继续支付租金。届时,上述预付租金或保证金可能会被完全冲抵。此外,如果合同中有违约惩罚性条款,则*ST凤凰损失将更为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