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航运中心制定启运港退税办法

2009-06-04 08:18 | 大公网 公告公示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昨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沪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具体实施计划,今年年内将重点抓紧实施5个领域的59项具体内容。

从上海市发改委获悉,目前沪贯彻落实「两个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和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已由市政府转发。沪发改委正围绕其中关键环节,逐项细化,做好统筹协调,完善推进机制,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

协调牵头配合宣传

目前有关航运金融的13项具体措施,已列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内容。其余46项具体措施,则将由沪发改委和沪建交委牵头推进。

与此同时,沪发改委将负责落实包括「协调推进、牵头落实、配合落实、宣传解读」等4方面的44项具体工作,明确负责领导和责任处理,加强督办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早落实、早出成效。在此基础上,今日会议上还强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不仅是硬件方面,更重要的是综合政策环境的建设」。

促进洋山港跻身国际中转港行列,是今日会议的重要内容。为此,上海方面今年将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海关等支持,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启运港退税」的操作办法,并争取年内展开试点。据了解,此前沪建交委已与湖北省交通厅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研究「启运港退税」政策内容及推进试点的早日实施。

制定启运港退税办法

此外,对于「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免征营业税,以及洋山港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免征营业税」的实施细则。今次亦透露出最新进展──目前涉及物流、仓储企业的措施已经落地,而国际航运业务免征营业税的措施,正等待国家有关部门的进一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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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航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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