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9月实施

2013-06-19 17:08 | 中国船舶报 船舷内外


近日,国家海事局发布通知,《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按规定程序已获得批准,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游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建立一套既适应中国国情又保证游艇安全,同时还能促进游艇产业发展的安全监管模式。

新规定提出了所有长度游艇的检验要求,对舱室布置、消防、稳性、安全设备与环保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了游艇的检验和证书签发。考虑到游艇的特殊功能,只要试验证明其具有同等效能,就准许在游艇上设置部分不同于规定要求的装置、材料和设备。同时,在保证全面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研究和应用具有新特征的游艇,经许可后可对新技术、新特征免除要求。

新规定充分结合目前游艇行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够完整的现状,吸收了游艇厂家的各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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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游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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