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新中国首家合资企业中波轮船
2013-09-06 08:51 | 新华网 船东动态
频繁进出上海港的船舶中,中波轮船股份公司的船舶很引人注目,高高的轮船烟囱上分别用黄白两色醒目地写着“C-P”,“C”代表中国,“P”代表波兰。
成立于1951年6月15日的中波公司,是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这家当年以8艘旧船起家的远洋运输企业,如今已拥有22艘现代化多用途杂货船,总资产达3亿多美元,成为世界杂货运输的优势船队。直到现在,它仍然是波兰在中国最大的合资企业,也是中国在波兰投资最大的合资企业。
中波公司主营欧亚航线的杂货运输,尤其以运输大件货物见长。国内许多重大工程建设,都有中波人的贡献。中波公司曾以成功运输上海地铁、葛洲坝电站、三峡电站、上海宝钢、金山石化、山西神头电站、内蒙古电力风车等工程的重大设备闻名,积累了丰富的大件运输经验。为此,中波公司充分发挥杂货运输优势,业务稳健发展,如今已同西门子、ABB等世界著名的制造业巨头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前些年航运市场不景气,中波公司通过船舶结构调整,完善运输网络,增收节支,保持盈利。在2003年,世界航运市场逐步复苏时,中波公司的经营凸现优势,2003年航运收入比上年增长18%,利润成倍增长。今年头5个月,运费收入又增加了38%,利润增长50%以上。
中波公司还利用航运业低迷,船价低的时机,建造现代化新船、打造世界一流船队。公司斥资人民币10多亿元建造的首批640吨重吊3万吨级的新船,已有3艘陆续投入营运。这批新船荟萃了当今世界造船技术的精华,创造了主机最先进、航速最快、技术最新、起重吊最大的四项世界之最。
中波公司成立53年来,两国政府恪守创办合资企业的方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双方的投资额是均等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财产权为双方共有,盈亏共享。双方员工在这一原则下,朝夕相处,亲密合作,较好地处理了合作双方的关系,创造了融洽的环境。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波公司的业务逐步扩展,从单一的航运主业向多元化经营扩展,在德国、意大利、新加坡、荷兰等地建立了代表处,在中国和波兰分别组建了货运代理、船务代理、货物储运等与航运相关的企业,加强了与世界各地代理的合作,形成了自己的揽货网络,也提高了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双方员工跨越文化差异,相互尊重,配合默契。
作为一家资深的远洋运输企业,中波公司还为两国的航运事业培养了大批航运人才,中波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编制的规章制度对而后组建的远洋运输企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不久前,中波公司第53次管委会在中波公司召开,管委会高度评价了中波公司取得的业绩,并就新的发展作出了决策。中波公司将继续建造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船,大力更新船队,同时还将设立美国代表处,开辟美洲市场。中波公司的未来将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