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某船厂工人爬龙门吊欲轻生
2013-09-10 08:30 | 中国江苏网 船舷内外
前不久,启东的一名中年男子在工作时被人打伤,因赔偿的问题没和老板谈拢,昨天中午,他一气之下爬上了30米 高的龙门吊,扬言要轻生,这可把大家吓坏了。
男子轻生的地方在启东某船厂的龙门吊上,离地面有30米高,男子单腿悬空坐在龙门吊上方,几名工友正在极力劝 说轻身男子下来,可男子毫无所动。
为防止意外,消防战士在男子下方铺设了救生气垫。
可能是因为在高处时间待长了,男子看上去有些头昏,不停地摸头,消防战士又尝试上前与他交涉,经过大约30分钟的劝说,男子终于妥协,在消防战士的帮助下慢慢从横梁上下来了。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的相关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 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