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船务:不是第一次扣海航的船

2013-09-16 08:46 | 凤凰财经 船东动态


昨日中午,海航集团旗下公司海航旅业对外通报称,公司邮轮“海娜号”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留,导致1659名游客及650名员工滞留。海航旅业称,中国江苏沙钢集团旗下公司以法律纠纷为由,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船舶。

针对此事沙钢船务公司的总经理张洁接受凤凰财经采访时表示,沙钢申请扣押海航的邮轮完全是按照相关法律行事,并没有违反国际惯例,海航如果在这方便有质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反应。

对于外界质疑沙钢公司限制游客自由等的质疑张洁表示,沙钢扣押的是海航的船,旅客是自由的,海航有自己的航空公司船务公司,如果他们愿意,完全有能力妥善处理游客的问题。他还表示,如果有必要沙钢愿意先行垫付妥善处理旅客的相关费用。

他还告诉凤凰财经,事实上此次并不是沙钢第一次扣押海航的船,2011年11月和2012年沙钢曾分别在印度和南非分别扣押过海航一条散货船和一条油轮,当时的解决方案是海航还清了所欠沙钢船务的钱款,但是此后海航又开始拖欠租金。

对于此次扣船事件,张洁表示,“海航欠我们5800多万巨款,我们绝不会手软,会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

他认为,此次扣船时间对游客造成的不良影响,完全是海航公司自己的责任,“他们欠那么多外债,依据法律他们的船随时都可能被扣押,这种情况下船只依然在运营,其实是对游客不负责。”

针对此事发生的原因,沙钢集团针对此事的情况说明显示,2008年8月6日,沙钢船务(注册在香港)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注册在香港,以下简称大新华公司)签订了租船协议,即沙钢船务出租一条好望角型巨轮给大新华公司,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了担保函,该轮于2010年4月20日交船给大新华公司,但大新华公司于2010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

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决:大新华公司须支付沙钢船务5837.57万美元(不包括利息及律师费用等约700多万美元)。同时,沙钢船务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

目前,大新华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必须履行担保责任。沙钢船务为此多次同海航集团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担保责任,但海航集团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无果的背景下,沙钢船务不得不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资产,并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的申请,济州地方法院按照司法程序于2013年9月13日,裁定扣押了“海娜号”邮轮。

此前沙钢船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两家公司的合同约定,产生债务纠纷时,适用于伦敦法院裁定,债权方发出申请后,债务人或担保方的船只在任何一个港口都可以被扣留。

资料显示,“海娜号”是中国内地第一艘豪华邮轮,全长223米,船身宽31米,最大航行速度每小时21海里。全船共有739间客舱,最多可容纳1965名游客,今年1月在三亚首航。 “海娜号”以三亚和天津为母港,船上公共设施齐全,包含餐厅、免税店、娱乐场、剧院、宴会厅、游泳池等,可以满足船上旅客各项生活和娱乐需求,被喻为“海上移动度假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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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沙钢船务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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