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船厂两艘化学品船撤单船陷纠纷

2013-10-13 16:46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10月12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公告,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船舶建造合作纠纷起诉了镇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索普船厂归还浦发机械的垫付款129088452.97元、违约金9228193.32元、以及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损失等费用共计140088452.97元,并要求索普集团和江苏索普为上述应付款项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据了解,2007年10月18日,浦发机械与索普船厂就代理出口两艘化学品船签订了《船舶出口代理协议》,约定在2010年5月31日和2010年6月30日以前交船,船东为O.W.公司。

由于索普船厂未能按期交付两艘化学品船,船东于2012年7月4日正式提出弃船,并向保函开具银行索偿还款保函、履约保函及利息。2012年10月起,浦发机械陆续代索普船厂支付了29403527.29美元。截至2013年8月31日,经双方对账,索普船厂尚欠浦发机械垫付款项共人民币129088452.97元。另外,浦发机械要求索普船厂支付船舶出口代理费人民币800万元、律师费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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