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原矿出口禁令昨生效
2014-01-13 08:21 | 上海商报 船舷内外
综合新华社报道,备受争议的印度尼西亚原矿出口禁令昨天生效。官方称,考虑到国内经济发展和各方需求,将针对禁令出台更多细则。
印尼官员表示,这一禁令通过将更多矿产加工环节限制在印尼境内以增加矿产品出口附加值,并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印尼2009年出台新矿业法,规定自2014年1月12日起禁止出口原矿,原矿必须在本地进行冶炼或精炼后方可出口。前不久,政府相关部门和国会就此举行专题会议。有官员会后表示,印尼或将出台效力较弱的“政府条例”放松这一禁令,例如在2017年前允许除铝土矿和镍矿之外的矿产品经本地加工达到一定纯度后出口。
矿企对禁令普遍持反对态度。在印尼设厂的两家美国矿企曾警告称,如果禁令正式实施,两家公司将被迫裁减数千员工。
另外,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经商处人士日前告诉新华社记者,此前被扣留在印尼东部港口的中国货船正陆续离港。
近日,部分中国货船滞留在印尼东南苏拉威西省港口,无法离港。部分船舶装货完毕后,在已缴纳关税和按正常程序办理离港手续后,印尼当地海事部门拒绝签发离港证,导致部分船舶滞留。
使馆经商处人士说,印尼当局拒绝签发离港证,主要是由于部分印尼矿主存在采矿手续不全、出口配额过期、森林租借证缺失、港口证照不全等原因。目前,滞留的中方船舶约10艘,大部分集中在印尼东南苏拉威西省的北科拉卡和北科纳韦等港,滞留时间3到5天不等。但也仍有少数中方船舶在港口装货。
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经商处得知此事后,迅速与滞留船舶所属企业等取得联系,要求企业继续与当地矿主和有关部门沟通,按照印尼当局要求提供、办理相关离港手续。同时,中国大使馆与印尼外交部、贸易部、交通部、能矿部、东南苏拉威西省等部门进行紧急交涉,敦促印尼方依法公正处理问题,协助中方船舶尽快离港,确保中方人员和财产安全。据最新消息,自9日开始,已有4艘船舶办理手续后获准离港,其他船舶正在办理离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