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所属公司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航运)所属公司订造的9艘57000吨散货船、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下称:青岛远洋)所属公司订造的2艘57000吨散货船订单处理方案,即:香港航运所属公司就继续执行1艘船舶原建造合同、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就其替代香港航运继续执行2艘船舶原建造合同,与建造方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下称:中远船务)签署宽限交船期调整协议;香港航运所属公司、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就取消与中远船务6艘、2艘船舶建造合同,分别与中远船务另行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上述协议已经合同各方相关决策机构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