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向航运金融绿色金融持续发力
2014-05-04 08:12 | 大连日报 船舶金融
记者从市金融局获悉,《大连市政府关于创新发展航运金融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大连金融业将向航运金融和绿色金融两大领域持续发力。
《大连市政府关于创新发展航运金融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大连港打造金融板块和高端服务体系、发展航运融资业务、拓宽航运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航运保险服务水平、发展航运金融新兴业态、推进航运交易市场建设、构建便捷高效支付结算体系、发展航运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等八项重点工作。还从建立协调机制、争取国家试点政策、落实扶持政策、加快人才培养、完善信息服务等五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目前,已有国开行船舶融资中心、建行船舶融资中心、建行物流产品实验室、大连港航产业基金、船舶产业基金及大连船价评估公司等在连设立,航运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日趋多样。东北亚煤炭交易所、东北亚现货商品交易所等一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相继成立,有效汇集了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提升了航运、金融资源聚集度。大连港集团先后设立财务公司、船舶交易市场、船舶物资交易市场、股权交易中心、港航小额贷款公司、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智库、航运金融研究院、航运信息研究院、航运人才市场等,航运金融服务体系已现雏形。
《关于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从金融业支持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金融业自身绿色发展两个领域,提出了5个方面、19条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投资,引导资金等要素资源优先向环保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配置,通过支持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升级数字化管理系统与业务系统、推广绿色结算和服务手段等实现金融业自身绿色发展。并明确了建立绿色金融协调机制、实施绿色金融奖励补贴政策、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搭建绿色金融信息平台、打造绿色金融功能区和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交流与合作等政策措施。
目前,我市已设立再生资源交易所、港航清洁能源基金和再生资源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建立大连绿色金融联盟,首批199家单位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