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次运用政策性出口买方信贷
2014-06-09 14:58 | 福建日报 船舶金融
近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向中国银行签发了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单,让挪威船东VEGA公司成功从中行贷到约2000万美元,这笔钱作为购船款和升级改造投入付给我省船舶企业。据悉,这是我省首次独立运用政策性出口买方信贷,带动船舶出口。
2012年起,VEGA公司就从我省购买多条海工船,出租给巴西石油公司运营。随着业务稳健开展,公司在去年向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订购2条海工辅助船,船舶交付后又到福建华东船厂进行改装升级。
“对这个国外船东来说,从购买、改造船舶,到把船舶交付承租人并最终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需要漫长的过程,在资金链相对紧张的时期,离不开银行的融资支持。”省船舶出口基地商会秘书长林奋飞说。
其实,这几年,船东资金支付能力较差,一直影响着我省船舶生产企业。目前,船舶订单的前期预付款普遍很低,一些订单交船前的预付款只占全额的20%。在此背景下,我省部分造船企业担心垫资风险,或因自身资金不足,无法垫付造船款,不敢接单。
VEGA公司,萌生了在中国申请买方信贷融资的想法。在初步沟通中,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银行均表示了对该项目的兴趣。
经过首轮谈判,中行福建省分行确定可将项目购船款和升级改造投入打包为一个合同进行放贷,贷款比例为合同金额2900万美元的70%,即2000万美元左右,还款期为6年。省内银行毕竟很少涉水针对海外买家的买方信贷,而“做全球生意”更有经验的出口信保公司参与其中,让风险更可控。
“我们向银行签发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国外买家逾期不能还款时,信保公司予以赔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险处主管章明介绍说。
按买方信贷业务的运作惯例,除船舶抵押外,船东还需提供项目未来运营的租约。“VEGA公司将这两条船租给巴西石油公司这一国际石油行业巨头运营,基于对这两家公司资信的认可和对船舶市场价值的审慎评估,且考虑到买方信贷业务对船舶出口具有促进作用,项目最终通过评审。”章明说。
省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调研员邓建新表示,包括船舶在内的大型机电设备的出口状况,是一个地区外贸水平的标志,而针对大型单机、成套设备出口的买方信贷及买方信贷保险,又是国家支持鼓励的项目,“希望这一成功案例能产生示范效应,推动我省机电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