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海上风电项目落户庄河
2014-08-25 08:28 | 辽宁日报 船厂动态
8月21日,庄河市政府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签署《大连庄河海上风电项目合作协议书》、《环境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支持东北振兴35条政策后,大连市与央企之间深度合作的重点项目,将为大连新能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船重工集团拥有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在海上风电、环境工程等业务上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和国内首屈一指的雄厚实力。根据协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将在庄河市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临港产业园注册大连船舶海装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公司、大连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中船重工海为(大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双瑞(大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成立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分中心。
庄河市拥有285公里海岸线,海域面积2900平方公里,具有发展海上风电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此次国家批准的海上风场海域,使得海上风电建设运营对庄河近海的生态环境、海鸟栖息、渔业养殖、船舶通行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是大连市深化改革增强经济活力的重点推进路径。大连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和央企建立产业联盟的政策措施,实现融合发展、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