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保险市场正值“反应期”
2014-10-21 16:57 | 航运交易公报 船舶金融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有余,它给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带来怎样的促进作用?5月份中国保监局出台放权简政三项措施,迄今近半年,它又给企业带来哪些实际利好?企业反响如何?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随着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机构的集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活跃,高端航运保险业务蓬勃发展,航运保险成为区内第一大险类。截至8月末,区内船舶险和货运险业务共计3.45亿元,占区内产险机构保费之比高达36.43%,远高于同期上海市13.99%以及全国2.26%的比例。
数据看上去令人振奋,但是实际情况并没这么乐观。有业内人士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立确实给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带来了利好,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对上海航运保险市场的促进作用并没有像媒体宣传的那么大,因为从相关优惠政策的出台到实施,市场需要一定的“反应期”。
自贸区内“占座”
据上海保监局数据,截至8月末,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已设立13家保险企业和1家外资代表处,保险机构数量占区内“银证保”三类持牌金融机构的15%。其中,产险企业9家,寿险企业4家;外资保险企业2家,中资保险企业11家。
截至目前,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的也就只有华泰财险。据华泰财险官网公布, 6月初,上海保监局批复华泰财险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并准予开业,这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区内新成立的第一家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根据上海保监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所批准的业务范围,华泰财险上海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船舶建造保险、保赔保险、集装箱保险、海上能源保险、码头财产保险、海事责任保险等各类航运保险,以及海事咨询、理赔检验代理及海事担保业务和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但是,业内人士告诉《航运交易公报》记者,华泰财险上海航运保险运营中心虽然注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实际办公地点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外的周浦,原因是区内保险业务真的不多,同时也为减少企业成本开支等考虑。该人士的说法也可以从上海保监局的数据获得佐证,截至8月末,华泰财险上海航运保险运营中心获得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为零(见表)。
除此之外, 3月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太保)获得上海保监局的批复,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东大道营销部”改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由贸易区分公司”,并获得上海保监局颁发的太平洋产险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内部人士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透露,太保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分公司的业务不仅仅限于航运保险,也包括其他险种,囊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在内的各类财产保险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各大保险企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其实说白了也就是先“占个座”,至于具体的效果得仰仗以后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细则。
市场正值“反应期”
上半年,为促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务的发展,中国保监会虽然也出台三项针对航运保险行业的简政放权措施,但目前尚处市场“反应期”,效果还没得到很大体现。
5月19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 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通知》,出台三项举措:一是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自制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备案后会员单位可以自主使用;二是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企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三是取消上海自贸试验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据《航运交易公报》此前报道,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秘书长徐峰表示,被放权后,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将从船舶险、货运险以及创新险种方面着手。目前中国通用的船舶险条款主要以1986年制定的远洋船舶险条款以及1996年制定的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为基础,随着航海技术、造船工艺的不断升级、变化,有些条款亟需研究更新。为此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将先从船舶险入手,结合国际主流条款(美国条款、挪威条款、德国条款、英国ITC条款等),对这些条款中的精华内容加以改进吸收。
距离以上三项措施出台已近半年,业内人士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总结目前的发展状况,主要有三点:首先,在开发新条款方面,目前运用得较更多的是货运险,因为货运险业务中需要开发的新产品较多,而船舶险方面由于市场需求不大,新条款开发进展不大;其次,在自行开发保险条款然后报备方面,目前实施不广泛,大部分航运保险企业在业务中依旧使用原来的合同条款;最后,由于航运保险协会人员不在一线工作,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也不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其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多是从召集协会成员会议时从业务人员口中得知,从而导致实际操作中效率和速度大打折扣。
简政放权措施的效果如何,还有待市场验证。条款本身属于格式合同,是否可行必须征得合同双方的意见一致。对于各大保险企业所设立的条款,承保人是否愿意接受,取决于承保人的意愿。这其实也是将保险业务回归市场的行为,如果保险企业设立的条款存在明显的偏袒倾向,市场自然会做出判断和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简政放权措施还惠及外资险企,吸引外资险企进驻上海自贸试验区。中国保监会对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的放权,也是为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国际上通行的办法基本上是协会开发,报备产品条款,供企业使用。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的13家保险企业中,外资企业有2家,另有1家外资代表处。另据业内人士透露,苏黎世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美国国际集团近期有消息说要入驻上海自贸试验区,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中。美国国际集团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国际性保险及金融服务机构,业务遍及全球130多个国家及地区,旗下子公司包括: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友邦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国际金融租赁公司、美国国际集团(亚洲)投资有限公司、瑞士友邦银行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据上海保监局数据,截至8月末,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7430万元,位居上海外资险企中第二。外资再保险公司中,瑞士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等也都跃跃欲试进入上海自贸试验区。
电子发票受青睐
10月1日,随着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电子发票试点企业精准德邦、联想商城开出第一批电子发票获得广泛反响后,上海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正会同上海金融办、上海保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研究金融保险行业试行电子发票的相关政策,并与上海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保险企业,特别是航运保险企业,由面向个人消费者开具电子发票扩大到向企业单位开具电子发票的可行性。在上海自贸试验区首先推行现代服务业电子发票,是在信息化征管、建立现代化电子税务方面进行的又一次深度探索和试验,也将为上海乃至全国进一步推广电子发票积累宝贵经验。
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水险部经理杨阳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表示,电子发票的实施好处多多,属于看得见的“实惠”。首先,有助于提高企业操作的时效性和便利性,通过网络传播第一时间发送给客户,减少办理相关业务的等待时间;其次,节约企业运营成本,不再需要往返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发票,降低纳税成本,同时也减少接收到假发票的风险;第三,便于税务机关监控管理,企业开票数据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可以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开票情况,对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及时发现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违规问题,从而加强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