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披露船东毁约影响业绩
2014-12-26 09:44 | 上海商报 船舶股票
舜天船舶业绩下调主要是由于国外船东未按约接船并支付款项造成。
上市公司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舜天船舶)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发布公告,称国外船东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仍未接船或支付款项,将直接影响公司业绩。
舜天船舶12月24日发布“2014年度业绩预计修正公告”,将2014年度净利润由此前预计的“3088.71万元至9266.12万元”大幅下调为“-3706.45万元至2470.97万元”。2013年,舜天船舶净利润为1.24亿元。
舜天船舶表示,业绩下调主要是由于国外船东未按约接船并支付款项造成。公告显示,舜天船舶与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基宁波)作为共同卖方,于2014年4月9日与国外船东就4艘64000吨散货船业务签订了《船舶出售合同》,拟将已建造的4艘64000吨散货船出售给国外船东Corbita Marinetime Investment公司。上述4艘船均在舜天船舶之全资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建造,目前已有2艘船完工,另2艘船尚在建造过程中,即将完工。
截至公告日,国外船东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仍未按约接船并支付款项。根据合同约定,舜天船舶有权解除合同。舜天船舶于2014年11月19日就上述船舶向对方正式发出了消约通知,原合同失效。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上述4艘船出售的可能性尚不能确定,目前仍在接触其他船东洽谈出售事宜。
舜天船舶12月25日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位于挪威的宝澳海洋平台供应船舶公司(简称,宝澳海洋),已就2艘多功能海洋平台供应船的业务通知舜天船舶、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简称,明德重工)、成都华川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华川),将在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
2013年5月9日,舜天船舶曾公告,与明德重工、成都华川作为共同卖方,与宝澳海洋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建造上述2艘多功能海洋平台供应船。船舶建造一般分为开工、上船台、下水、交船这几个阶段。船舶的推进设备—艏侧推一般于船舶上船台后投入建造。按照合同的约定,艏侧推由明德重工与舜天船舶负责采购并决定其到厂时间。
舜天船舶已与设备供应商签署了船用艏侧推的采购合同,该采购合同项下相应款项尚未付清,故设备供应商尚未发货。目前,上述2艘多功能海洋平台供应船均已开工,船东宝澳海洋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预付款。但宝澳海洋突然提出仲裁,又不明确仲裁请求,令舜天船舶担心,如果也是国外船东故伎重演,将对舜天船舶2014年及后期利润产生影响。
2008年起,由于航运业不景气,国内外船东相继向造船厂撤单毁约。但是,考虑到后续合作的可能性,双方往往不愿撕破脸皮,鲜有造船企业与船东公开毁约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