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央汽船赢得上诉

2015-01-27 17:02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据贸易风报道,日本散货船运营商第一中央汽船(Daiichi Chuo Kisen)已赢得上诉,驳回英国高院1.376亿美元外加2900万美元的赔偿裁决。

相关诉讼源起2006年,17.6万吨级散货船“Ocean Victory”轮(建于2005年)在日本鹿岛港(Kashima)的沉船事故。当时,第一中央汽船向中国租船有限公司(China National Chartering)租入该船,并让它将铁矿石货物从南非运往鹿岛。但这艘散货船为了躲避突发强风,遇险沉没。

2013年时,主审法官Teare判决该日本公司应对船损负责,因为是它让船驶入存在危险因素的港口并违背承租人应保证港口安全的租约条款。

对于当时已陷入财务困境的第一央汽而言,1.67亿美元的赔偿判罚可谓“雪上加霜”。由于租赁市场在2008年后大幅崩塌并对第一央汽构成打击,它被迫向主要股东—商船三井(MOL)寻求财务援助,并执行规模浩大的财务重组与资产出售。

在上周的判决露面之前,第一央汽的股价曾一度跌至每股40日元(约合0.33美元)。

但到周四,英国高院的这一判罚却被上诉法院驳回。根据最新裁决,“Ocean Victory”轮的沉没是因异常事件所致,并不涉及违反承租人保证港口安全的条款。

相反,相关事故损失应由中国租船有限公司及其保险商嘉德保赔协会(Gard)负责。

上述消息一出,第一央汽的股价便应声大涨10日元。

此外,这一上诉判决还将对鹿岛港产生重要影响,后者的安全记录并不尽如人意。

就在“Ocean Victory”轮沉没的当天,17.1万吨级的散货船“Ellida Ace”轮(建于1996年)也在驶离鹿岛港的时候发生搁浅;此外在该事故发生的仅仅18天前,19.7万吨级的“Giant Step”轮(建于1985年)刚在鹿岛海域搁浅并随后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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