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印发有关40万吨大船设计规定的公告
2015-02-17 16:19 | 财新网 船舷内外
交通运输部近日在内部印发的《关于发布40万吨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及相关设计规定的公告》称,为适应散货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规范大型散货码头设计工作,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在现行《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的基础上,编写完成了40万吨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及相关设计规定。新规定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的“40万吨散货船型尺度规定”与《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具有同等效力。40万吨散货码头设计除执行 “40万吨散货船型尺度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财新记者查阅新规后发现,其规定的40万吨级散货船尺度为:总长362米,型宽65.6米, 型深30.5米,满载吃水 23米,载重吨上限为403844吨,几乎就是按淡水河谷的40万吨级矿砂船的设计型号量身定制。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一位港口研究员向财新记者表示,新规的发布为交通运输部下一步放开《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进行了技术准备和铺垫。接下来,交通运输部极很可能以新规中的标准为依据,对现有及建设中的港口进行核定,以确定哪些港口能符合40万吨散货船的靠泊条件,最终允许大船进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