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与中船集团战略合作

2015-03-19 08:32 | 鞍钢日报 配套动态


作为各自领域的领军企业,鞍钢集团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于3月17日下午在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长期稳固的战略伙伴关系,推进在重要业务和重大项目上的相互协同,更好地肩负起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

鞍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广宁,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唐复平,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余自甦,攀钢总经理张大德;中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胡问鸣,中船集团副总经理孙云飞、孙伟等出席签字仪式。

仪式上,余自甦、孙伟分别代表鞍钢集团、中船集团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中船集团是我国造船规模最大、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最强的造船企业集团,旗下聚集了一批中国最具实力的骨干造修船企业、船舶研究设计院所、船舶配套企业及船舶外贸公司。“十二五”以来,中船集团正在深入推进全面转型发展和改革创新,全力打造船舶造修、海洋工程、动力装备、机电装备、信息与控制、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六大产业板块,力争成为军民高度融合、造船能力最强、适度相关、国际竞争力强的产融一体化创新型企业集团。

根据协议,双方本着“立足长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战略合作,并根据自身企业的优势和特点,以为对方提供最优质服务和优惠价格为目标,推进在钢材领域、原材料领域、钢材及原材料物流领域、技术研发领域的全面合作。双方还将在成套物流、国际贸易、工程总包、金融服务、新能源等领域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新兴领域,做大做强双方的“非船”与“非钢”产业。

签字仪式前,张广宁、唐复平与胡问鸣等进行会谈。胡问鸣对张广宁、唐复平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鞍钢集团近年来给予中船集团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中船集团主要业务单元及生产经营情况。他表示,中船集团与鞍钢集团同是中央直管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具有共同的使命和责任,对彼此的合作充满信心。中船集团将继续心系鞍钢、情牵鞍钢,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先选用鞍钢钢材,希望双方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寻找合作空间,拓展合作领域,积极推动协议内容的落地,使双方合作取得新成效。

唐复平介绍了鞍钢集团船板、海洋平台用钢、LNG船用钢、不锈钢、特钢等产品优势,并就供需情况进行对接。他说,作为行业领先的两大中央企业,鞍钢集团与中船集团自去年双方高层会晤以来,双方合作开创了新局面,同时这种良好的合作对鞍钢集团扭亏增效起到很大帮助。中船集团对钢材有多品种需求,鞍钢集团有能力、有意愿为中船集团提供钢材原料,希望双方通过全方位、全品种合作,将这种合作关系保持好、发展好,携手共进,发展共赢。

张广宁代表鞍钢集团对中船集团多年来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近两年,受经济下行和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鞍钢集团生产经营遇到很大困难。鞍钢集团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企业逐年实现大幅度减亏,去年完成了国务院国资委下达的控亏任务。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鞍钢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品种结构调整、改革改组改造等措施,更得益于中船集团等合作伙伴的支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希望双方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鞍钢集团将秉承产品质量有保证、价格有竞争力、服务到位、交货期有保障的四条原则,为中船集团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

鞍山钢铁领导,鞍钢集团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鞍钢集团工程发展公司,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攀长特、攀成钢、攀钢国贸、鞍钢股份产品发展部和中厚板营销(服务)中心、鞍山军工办相关负责人;中船集团经营管理部、军工部、规划发展部、新兴产业部、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谈和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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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鞍钢中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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