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船员工资“竞帆1号”轮遭扣押

2015-06-02 08:40 | 上海法治报 船舶动态


船东资金链断裂,船员工资遭拖欠,29名船员抱团维权申请扣押船舶。由于航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自贸区,上海海事法院自贸法庭经审查后依法作出准予扣船裁定。近日,自贸法庭法官驱车数小时,对停泊在浙江舟山港的“竞帆1号”轮实施司法扣押。据悉,这是上海海事法院自贸法庭设立后实施的首例扣船。

记者了解到,此前,“竞帆1号”轮的三艘“姐妹船”已相继涉讼,其中“竞帆9号”轮已被司法拍卖、“竞帆11号”轮两次拍卖未能成交、“竞帆6号”轮也即将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上述“竞帆系”船舶同属登记注册于上海自贸区内的上海竞帆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帆公司)所有。

竞帆公司曾以其所拥有的船舶为其关联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后因关联公司部分到期贷款未能偿还,银行起诉关联公司的同时,要求行使船舶抵押权。根据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一旦发生还款纠纷诉讼,未到期贷款将视为提前到期,以致引发多家银行集中收贷的连锁反应。目前竞帆公司基本处于停止经营状态,法定代表人也已离境出国,船员工资自2014年8月起就再未发放,“竞帆1号”轮的欠薪总额超过100万元。

周某是“竞帆1号”轮的船长,据他介绍,2014年8月,他和其他船员没有按时领到当月的工资。由于航运业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情况比较普遍,一开始也没有太在意。但直至10月份,工资还是一分未发,这让他们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后来我们一直和公司联系,但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周某说,最近得知,公司老板已经出国躲避债务。

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周某等人于2015年5月18日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扣押“竞帆1号”轮。

由于船舶停运期间的码头靠泊、日常维护、看船报酬等还在持续发生,时间越久,可供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价值就越少。承办法官在对船舶实施司法扣押后,就船员们即将提起的实体诉讼进行了必要的法律指导,释明船员工资的优先效力,让船员们吃下一颗“定心丸”。

上海海事法院自贸法庭负责人金晓峰表示,法庭将为后续案件的审理开启“绿色通道”,集中力量,优先审理,快速审结,并尽早启动船舶拍卖程序,争取让船员们早一点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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