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船补贴方案延长航运央企继续受益

2015-06-26 08:30 | 21世纪经济报道 船舷内外


6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公布通知,称由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下发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交水发〔2013〕729号)》(下称《拆船补贴方案》)实施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由此对航运央企将从国家层面的补贴政策中继续受益的解读也渐成主流。

据悉,《拆船补贴方案》是上述四部委于2013年底推出的专门针对航运和造船企业的国家层面的扶持政策。根据不同船舶类型(单壳油轮不小于600载重吨、其他船舶不小于1000总吨)、提前报废年限(提前1-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1500元/吨的基准对报废更新的船舶给与补助。最初补贴政策计划是持续到今年年底。不同机构预计补助资金会在40到70亿元之间。

2014年是拆船补贴政策真正进入实施的第一年,中远、中海和招商局等航运央企旗下的各家上市公司获益不菲。

相关年报显示,中国远洋在去年收到了17.43亿元的政府补贴,其中13.79亿元是来自于拆船补贴。中国远洋也是去年利用上述补贴拆解船舶最多的一家,拆解了56艘集装箱和干散货船共计313.8万载重吨。

紧随其后的是招商轮船,其去年获得了5.07亿元的拆船补贴,对应的是招商轮船拆解了3艘VLCC和8艘散货船。此外,中海系三家上市公司去年的政府补助也都有大幅度增长。其中,中海发展收到4.7亿元拆船补贴,中海海盛则获得1.83亿元,相对最少的中海集运也获得1.2亿元。

初步推算下来,仅去年这批航运央企的上市公司就已经获得了近27亿元的补贴。这些补贴帮助了中国远洋、中海海盛等几家企业在账面上实现了扭亏为盈,而这些企业今年也还有较大获得拆船补贴的空间。

由于文件对申报提前报废船舶设置了较高的条件,民营企业获得补贴的难度则相对较大。若要获得补贴,企业拆解船舶必须是在交通部认可的国内拆解船舶的企业。上述每吨1500元的补贴可分为两个部分,即50%在拆船后获得,其余50%需要在新造新船后才会下发。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相比2010年的政策已经有所放宽,后者要求必须在订造同吨位新船后才会下发。

如此一来,也意味着航运企业在申请政策时必须综合考虑拆解船舶和新造船舶的计划。以中国远洋为例,其去年在拆解了313.8万载重吨的同时连续5次订造新船,总额超过23亿美元。尽管这当中有运力自然更替的原因,但同时也有部分新船为符合政策获得补贴。

近日,行业网站贸易风报道称,中远又将订造一批新船,其中包括可能再一次突破载重吨记录的20000TEU超大型集装箱船。若这一说法能被证实,可以预计的是下一步还会有更多新的拆解船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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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拆船航运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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