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翻沉百日进展:还在调查中

2015-09-10 11:28 | 国际船舶网 船舷内外


距“东方之星”号客轮在长江翻沉正好满百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遇难者家属提供的事件调查进展告知书指出,事件仍处于调查阶段。

9月8日这一天,“东方之星”沉船遇难者家属正忙着准备百日祭,同时也等待事故调查结果。有家属曾通过网上向国家安监总局提交了申请,以期获得“东方之星”沉船事件调查进度及资料,随后安监总局回复,对该申请,安监总局将在2015年9月8日予以答复。而这一天,恰好是“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百日。

9月8日,“东方之星”逝者家属向长江新闻记者提供了安监总局的回复——安监总告[2015]第38号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结果告知书》。

告知书指出,经查,“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该事件调查提出明确要求,客轮翻沉原因必须通过科学的鉴定论证、必要的模拟实验,才能最终确定,以确保调查结论经得起科学和历史的检验。

目前,国务院“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组正在紧张开展调查工作,即“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仍处于调查阶段。

告知书还提到,待该事件调查结束,并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安监总局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论。

按规定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和性质、责任认定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

报告应当附有相关证据材料,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今年5月15日,陝西咸阳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35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多数是老人。5月17日,国家安监总局宣佈国务院针对事故成立调查组。

事发102天,8月25日,国务院批复的5.17车祸事故调查报告经官方媒体公布,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提出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袁武辉、车辆驾驶人王钢等20人移送司法机关,对铜川市副市长张惠荣等34名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依法吊销鹏瑞公司机动车检验资质及事故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责成陝西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樑被查并被免职

今年6月1日晚9点半左右,载有458人的“东方之星”客轮在长江湖北监利段倾覆,共造成422人遇难。遇难者遗体均已找到。

6月2日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搜救工作指挥部会议上决定,成立国务院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该调查组由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樑担任组长。

今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危化品仓库发生大爆炸之后,杨栋樑被查并被免职。

“东方之星”事故调查组60多名成员还包括,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湖北省和重庆市有关负责人,并聘请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及国内气象水文、航运安全、船舶设计制造、水上交通管理和信息化、法律等方面20多位权威专家。

今年8月,北京青年报消息称,遇难者家属(宁波团)表示已经接到当地民政部门通知,遇难者死亡补偿标准已经出台,按照“同命同价”的原则,就高补偿,共计82.5万元,但不包括旅游责任险以及船舶险的保险金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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