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迎面走来”
2015-09-24 17:14 | 中国船舶新闻网 船舷内外
中国也要设立排放控制区(ECA)了。
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的《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让ECA不再是欧美国家的专属名词。该方案提出了加快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制修订、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推进设立ECA、积极推进液化天然气(LNG)燃料应用、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11项重点任务。其中,设立ECA被认为是船舶大气污染物治理的关键所在。
参与此次方案制定的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副总工程师彭传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水域设立ECA,到2020年,涉及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实现这一目标,将对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起到重要的作用,当然,实现的过程将困难重重。只有解决部门之间及各利益方之间的协调、装备更新等方面的难题,才能最终实现环保目标。
解决各方协调难题
就在2014年年底,有上海港航界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设立上海港ECA没有具体时间表。他说,中国港口在按吞吐量计没有发展到特定阶段之前,不会设立ECA。而今年9月,交通运输部就发布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设立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ECA。这一微妙现象正充分体现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及管理各方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对设立ECA的不同看法和博弈。而方案的出台则说明环境保护在国家管理部门眼中的权重之大。然而,即使有国家管理部门的大力推动,由于不同利益方立场有别,在环保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也必将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陈爱平表示,设立ECA,通过使用低硫船用燃油、靠泊转用岸电、升级船用发动机、加装尾气处理装置等,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是改善ECA,特别是主要港口所在城市空气环境的重要举措。
而这些措施的实施将直接影响相关利益方的成本支出和运营效益。首先,升级船用发动机,加装尾气处理装置,在ECA使用低硫油,都将大大增加船舶运营成本,而且目前低硫油供应严重不足,也会导致船舶运营不便。彭传圣表示,随着需求的增加,低硫油的供应应该不成问题,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就会有生产。而对于增加的成本,国家可借鉴提升车用油质量的经验,由燃油生产商、国家和用户共同消化。对于升级船用发动机、加装尾气处理装置的航运企业,国家则应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以减轻航运企业的支出负担。
其次,船舶靠泊港口时使用岸电的措施也将对航运及港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船上岸电设备若采用国内产品,成本在50万~70万元/兆瓦时。而在岸上建设岸电供电和受电设备设施需要的一次性投入更大,短期内会对港口企业的经营和效益带来不利影响。而且,由于ECA内的港口对船舶大气排放有严格的要求,有更复杂的检测及检查程序,需要更高的运营及靠泊成本,因此,船舶很可能选择靠泊ECA以外的港口,从而使ECA内的港口业务量减少,经济效益降低。业内专家表示,设立ECA是基于突出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维护区域港口公平竞争、兼顾区域船舶活动密集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则,政府应考虑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建设岸电设施的港口企业和使用岸电的航运企业进行适当奖励和补贴。
此外,设立ECA需要进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检测船舶大气排放情况等,这些过程涉及国家许多管理部门,如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彭传圣表示,这些部门的关系需要厘清,责任需要明确,只有协调一致,才能推动设立ECA目标的实现。
用能优化非一日之功
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中,推进LNG燃料应用,改善水运用能结构再次被作为重要的减排措施提出。LNG是国家优先推广的清洁能源,与使用燃油相比,使用LNG能够显著降低硫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针对近几年推动水运行业应用LNG燃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该方案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水运行业LNG应用的配套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LNG加注设施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统筹LNG加注站点布局规划与建设,有序推进船舶与港口应用LNG试点示范工作,逐步扩大LNG燃料在水运行业的应用范围等。
彭传圣表示,LNG的供应系统建设和供应保障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而且,油价的下行使得LNG的成本效益目前难以明显体现,因此,LNG动力在水运领域的应用将是一个逐步推进的长期过程。他不看好将现有燃油船舶改造成LNG动力船舶,但他认为新造船可以在设计、建造阶段为将来改装成LNG动力船做好准备,即选择所谓的LNG Ready船型,特别是内河和沿海船舶,而且这将成为LNG动力船发展的主流。
彭传圣还表示,虽然船舶减排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但毫无疑问,未来国家将出台更加严格的相关法规,进行越来越严格的区域船舶排放控制,强制减少国际航行船舶排放;对国内航行船舶,强制实施严格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船舶燃油质量标准和船用发动机废气排放控制标准。
这一点已经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及《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等系列文件中得到体现。这些文件提出,将在2015年年底前,发布《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2017年年底前,制修订适合我国国情的码头油气排放相关标准;2018年年底前,评估确定采取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扩大排放控制区范围以及其他进一步举措;2020年年底前,出台船舶天然气动力设施改造技术规范,编制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系列技术标准等。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船舶大气减排以设立ECA为重要起点,正一步步向我们清晰地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