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走出去”与“引进来”
2015-09-29 17:08 | 航运交易公报 船舶金融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金融租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中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工银租赁总裁丛林认为金融租赁企业今后不仅在服务“走出去”方面会有所发展,在设备“引进来”方面也将大有可为
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印发,从行业作用、重点业务方向、企业建设、配套政策和行业自律等多方面明确了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路径,对行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
《指导意见》作为目前国家针对金融租赁行业出台的最高级别文件,体现了国家将金融租赁行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前瞻性部署,表明国家鼓励支持金融租赁发展的态度和决心。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工银租赁)总裁丛林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出台的最根本原因是金融租赁融资融物、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的诉求高度契合。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资本市场波动、人民币汇率变化、新国际贸易体系构建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共同对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转型升级造成压力,实体经济发展也面临诸多困难和严峻挑战。国务院大力推动金融租赁发展,正是考虑到金融租赁天然贴近实体经济,能够直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这一独特作用。用金融租赁这根银针,点到关键的穴位上,能够帮助实体经济血脉通畅起来,让实体经济焕发活力。
《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是,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壮大,能够促进中国金融业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更加贴近企业实际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中国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完善,以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已不能满足新常态下企业发展、经济转型的实际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任务十分紧迫。而金融租赁通过业务结构设计可以帮助企业享受增值税抵扣以及国家对特定行业的政策补贴等优惠,让企业得到比贷款利率更低的融资,降低生产成本。金融租赁还能够通过调节资产负债表,帮助企业由重资产向轻资产转型。
指导意见的亮点
丛林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最大亮点是贯穿“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指导意见》通过多种市场化手段和机制的综合运用,为金融租赁行业开辟发展空间,打通障碍,注入发展活力和动力,用“简、放、让”的举措,最大程度创造便利条件,营造利于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个突出亮点是以开放的姿态与国际接轨。《指导意见》的出台,加快缩小了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指导意见》明确,中国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租赁体系,要求金融租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中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和为国际产能合作提供配套服务,这意味着中国金融租赁企业不仅在业务上,同时在理念和管理方式上也要提高国际化程度,融入全球。《航运交易公报》今年第27期刊登的《工银租赁助力“中国制造”》一文,报道工银租赁积极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不断加强与国际船东的业务合作,为中国造船企业带回来不少高端船型建造订单(见表)。
第三个亮点是注重基础建设,兼顾眼前问题和长远发展。《指导意见》对当前制约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诸多问题进行了研判,对金融租赁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重点发展领域、业务风险管控、自主创新、行业人才培养和行业自律等提出了要求,通过强本固基,为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指导意见带来的变化
丛林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给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带来的变化有5个方面。
首先,金融租赁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得到充分发挥。金融租赁企业将获得更大的自主创新空间,即对实体企业、相关行业定制化服务能力将进一步释放,并逐步从目前的单笔业务、单个项目的服务,拓展到参与企业及新兴行业从初创到成长发展的全生命周期,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立体服务。
第二,金融租赁行业将从探索发展向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过渡。由于发展时间不长,经验还不丰富,目前中国金融租赁企业大多还属于综合型、粗放型发展,而不是聚焦特定领域、行业的精细化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金融租赁企业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差异化发展,根据自身资源优势找准细分市场定位,并支持利用境内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现行税收政策和境外优惠政策,设立专业子公司。《航运交易公报》记者注意到,7月底,工银租赁成功将自有订单中一架全新的A320飞机交付给成立于尼泊尔的喜马拉雅航空公司;6月底,工银租赁与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航签署飞机租赁及相关领域深入开展合作的战略合作协议,这是工银租赁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重大举措。
第三,与新技术的结合将更加紧密。《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金融租赁企业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第四,金融租赁企业的金融能量将得到充分释放。金融租赁作为融资融物的纽带,在融物一端的作用已经得到较好的发挥并被社会认可,但在连接广阔的金融、资本市场一端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展现。《指导意见》对金融租赁多渠道补充资本金、使用外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和设立产业基金方面给予支持,这有利于金融租赁的金融功能得到更大施展。
第五,行业组织的作用将得到加强。从国际经验来看,金融租赁行业组织对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权益、规范行业行为、培养专业人才和进行信息统计披露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工银租赁正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协会的成立,努力搭建行业组织平台,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带来的增长点
《指导意见》的出台吹响了金融租赁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号角,为金融租赁企业搭建了更加广阔的舞台,从业者应当抢抓发展机遇。丛林向《航运交易公报》记者分析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给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带来诸多发展机遇。
国家战略实施的机遇。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家推动实施一批重大战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大飞机、海洋经济和“中国制造2025”等,这些战略的共同点所涉及的领域均与实体经济紧密相关,其中大部分与制造业相关,都是金融租赁服务的对象。
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机遇。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企业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管理创新转变。期间,大量的设备需要更新换代。例如,中国能源结构调整过程中,以风电、光伏发电、核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十分迅猛,成为近几年金融租赁业务增长的重点之一。同时,机器人、无人机等新兴技术装备也是金融租赁行业的市场机会。
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走出去”的机遇。金融租赁企业在帮助中国装备向外输出和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后不仅在服务“走出去”方面会有所发展,在设备“引进来”方面也将大有可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机遇。在国家大力推动下,中小企业数量迅速增长。金融租赁在服务创新创业企业方面也大有文章可做。这一点对于中国航运中小企业来说可谓一大喜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