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欲订造8艘5万吨级液化气船
2015-10-09 09:00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东华能源拟通过大股东“东华石油”为租赁平台,新建8艘5万吨级液化气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远洋物流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资源供应需求。
10月7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船舶租赁经营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公告称为适应公司向烷烃资源综合运营商战略转型的需要,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展远洋物流运输能力,为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船舶租赁的合作协议书》,由公司向东华石油长约租赁8艘 5 万吨级大型液化气冷冻船用于液化石油气的远洋运输;东华石油负责新建8艘5万吨级大型液化气冷冻船,船舶预计在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分批交船,租期为自交船日起120 个月;八艘船合计年租金预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ORIENTAL PETROLEUM(YANGTZE)LIMITED)注册于香港,为东华能源第一大股东,持有东华能源已发行 23.5%的股份。该公司以国际投融资业务为主,目前没有其他经营性业务。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东华能源向东华石油通过长约租赁的方式租赁八艘 5 万吨级大型液化气冷冻船用于液化石油气的远洋运输,具体包括:
1、东华石油负责新建八艘 5 万吨级大型液化气冷冻船,船舶预计在 2017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期间分批交船;
2、租期为自交船日起 120 个月;
3、每艘船的月租金为捌拾万美元,八艘船合计年租金预计不超过捌仟万美元。
4、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向东华石油支付每艘船壹仟伍佰万美元的保证金,八艘船合计不超过壹亿贰仟万美元。
租赁期满后,公司有权以每艘壹仟伍佰万美元的对价购买所租赁船舶。
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进一步扩展公司的远洋物流能力
公司向烷烃资源综合运营商战略转型的过程中,拥有足够的资源及物流和仓储能力,是保障运营及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一环。为此,公司一方面在积极锁定大量海外长约资源,一方面在不断提升物流仓储能力。此前,公司通过长约租赁的8艘大型冷冻船将于2016 年初陆续交船。从目前公司运营发展来看,自2016年起,仅张家港扬子江一期和宁波福基一期投产后,就需要新增丙烷需求约 150万吨每年,再考虑到国内燃气销售的增长,以及后续二期项目的原料增量需求等因素,目前的物流运力还无法满足未来业务增长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提升远洋物流能力,保证生产装置的稳定连续生产及国内销售需求的增长。因此,公司本次拟通过大股东“东华石油”为租赁平台,新建8艘5万吨级大型冷冻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远洋物流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资源供应需求。
2、有利于稳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
公司组建自有的远洋物流平台,不仅有利于保障稳定的资源供应,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一是公司远洋物流能力大幅度提升后,可以具备更强的物流控制和调配能力,这样就可以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国际贸易竞争优势,以及对于区域性市场定价的影响力;二是有了足够的物流能力后,可以提升公司对于丙烷等资源生产商的谈判能力,有利于成本的控制和进一步锁定更多的长约资源;三是能够有效的降低公司的物流成本,从目前的市场行情来测算,自有船队运输与外包运输,每吨运输总成本大约可以节约 20%-30%左右;本次与大股东租赁的费用与此前长约租赁的比较,年租赁费又可以下降约 10%-20%。为此,通过本次长约租赁经营,可以对于未来公司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