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航运业延长反垄断豁免至2020年
2015-12-11 16:52 | 中国航务周刊 船舷内外
新加坡政府决定对集装箱运输反垄断豁免竞争协议再延长5年豁免权,到2020年。2006年,新加坡正式设立此豁免,并在2010年将其延长5年至2015年,目前这一豁免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失效。
集装箱运输协议豁免规定,豁免了集装箱运输商反新加坡竞争协议禁令,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商在技术领域、经营范围、交易安排和运价设置等方面共同提供服务。
今年5月,新加坡竞争委员会曾呼吁延长豁免权。新加坡外交部表示:“CCS注意到新加坡集装箱运输的转运量很大,评估认为提高班轮运输服务的连通性和可用性(connectivity and availability ),将会给新加坡的进出口贸易带来的利益远超港口只依赖进口或出口。”
此前,新加坡托运人协会(SNSC)主席John Y.Lu曾表示:“目前,所有涉足东西方贸易的航运巨头组建了4家联盟,这在航运业是前所未有的,这也是为什么托运人担忧的原因所在,因为这是唯一一个可享受豁免垄断法起诉的行业。”
新加坡外交部表示:“这是国际公认的班轮运输协议,该协议将有助于航运公司间共享船舶,使班轮使用更频繁的同时节约成本。小规模的航运联盟可以和较大的航运企业竞争,为客户提供服务。航运服务协议的反垄断豁免将调整全球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