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0.5%,压载水管理公约难生效
2016-01-19 11:34 | 国际船舶网 船舷内外
国际海事组织(IMO)称,尽管最近已经有不少国家批准了压载水管理公约,但批准压载水管理公约的国家的船舶总载重吨位仍不足以使压载水管理规则生效,因此载水管理公约尚未进入生效阶段——尚需获得更多国家的批准。
自从2015年11月接连发生多个国家批准国际压载水管理公约之后,国际海事组织及其合作伙伴IHS Maritime & Trade已启动流程,验证批准公约国家的船队吨位是否满足公约最后生效的条件。
尽管验证工作还未完成,预计还需要3个星期左右,但国际海事组织基本已确认,在2015年11月多国批准公约后,仍未达到公约生效的要求。
据悉,目前已有47个国家批准了公约,大大超过了30个国家的要求。但是47个国家拥有的船队规模最多只占全球船队吨位的34.56%,未达到35%的生效比例要求。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基泽指出,“近期多个国家对公约的批准,使公约已非常接近生效条件。但我们无法准确的预计什么时候将生效,我将敦促尚未批准压载水管理规则的国家尽快批准压载水管理公约,以便我们确定一个实施压载水管理规则生效的日期,而且这个日期也将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日期。特别是要求那些尚未批准压载水管理规则的具有大型商船队的国家加快批准压载水管理规则步伐。”
船东们也被鼓励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安装必需的设备和设立运营流程,以便公约能快速生效。下一次海事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将于2016年4月召开。
在压载水管理规则实施后,将在2016年4月份举行的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下一次会议考虑压载水管理规则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