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盛重工债转股方案获股东高票通过

2016-03-25 11:24 | 国际船舶网 船舶股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多家国有银行将成为最大民营船企熔盛重工的股东。

3月24日,华荣能源(01101.HK,即熔盛重工)发出公告称,董事会宣布,当天上午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已经通过了向多家债权银行发行新股的方案。

华荣能源于3月8日公告,董事会计划获得授权向22家债权银行或其旗下实体发行股份,来抵消欠给后者的债务。熔盛重工将向债权银行发行141.08亿股新股份,定价为1.2港元/股,以支付欠付给债权银行的141.08亿元借款。这一方案24日得到了99.72%股东的赞成票。

根据3月8日的公告,熔盛的22家债权银行中,已经有12家和熔盛签订了意向书,支持后者提出的债转股方案,涉及125.98亿元,占到银行债务的89.3%。债转股后,债权银行的持股总计达到71.2%,其中前三大债权银行持股都超过10%。

不过由于政策限制和控制风险资本的意愿,银行接受其他企业采取债转股方案的可能性很低。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界人士据此认为,熔盛重工的债转股方案是“特批”的方式实现的。此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3月16日表示,债转股方案正在研究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

此外由于抵债的股份算为被动持有的股票,占用风险资本高,对银行开展其他业务可能产生约束。这也是段时期内银行不可能接受更多债转股方案的原因之一。

【最新消息】

李克强:将用市场化办法推动债转股

凤凰财经3月24日讯 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于3月22日至25日在海南博鳌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出席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李克强表示,今年要择机推出深港通,人民币会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稳定,人民币不会长期贬值,并表示将用市场化办法推动债转股,探索用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债转股”在中国并不是新概念,20世纪末,“债转股”曾经在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大量采用,被视为国企解困三大政策之一。国家经贸委(2003年被撤销并入发改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发布《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同年9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建材集团签署北京水泥厂“债转股”协议,由建设银行剥离给信达资产公司的9.7亿元贷款债权转为股权,这是我国第一次真正的“债转股”运作,在此轮不良资产处置当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处置了约4000亿不良资产,占比约30%。

中信证券分析师肖斐斐在研报中分析称,从历史上“债转股”的经验看,“债转股”完成后的收益主要来自分红、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商业银行在完成“债转股”之后,持有股权的根本目标并非实现资本增值,亦非运营企业,而是最大限度、最快速度的实现贷款回收。

哪些行业、哪些企业将首先迎来“债转股”仍未可知,银监会主席日前回应称,银行“债转股”还在研究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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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熔盛重工华荣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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