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上海冲刺国际航运中心
2016-09-27 17:14 | 航运交易公报 船舷内外
根据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文件),要求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因此“十三五”是上海基本建成国际航运中心的冲刺期。今年以来,上海相关方面正在加快建设脚步——《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条例》)和航运“十三五”规划相继发布。从相关数据可见,上海雄心勃勃且信心满满。
立法:促进性条例
6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7月28日,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丁伟在《条例》媒体通气会上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及特点。
出台背景:1995年12月,中央领导批示指出“把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是开发浦东——使其成为远东经济中心,开发整个长江的关键”。1996年1月,国务院在沪召开会议,启动以上海深水港为主体,浙江、江苏的江海港口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2001年,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确定了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2009年4月,国发〔2009〕19号文件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行系统部署,要求在2020年基本建成。
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分别于2009年、2012年出台了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一直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相关工作要求散见于《上海港口条例》、《上海口岸服务条例》、《上海市水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之中。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国家新战略的实施为推动航运市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空间。在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通过地方立法提供法制保障,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且迫切。
四大特点:丁伟表示,《条例》是中国首部关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其有四大特点。
第一,《条例》是一部促进性立法,着重强调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鼓励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第二,《条例》是一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框架性立法,基本覆盖了国际航运中心的各个要素,其中根据国发〔2009〕19号文件及上海实际情况,将航空枢纽建设明确纳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范畴。
第三,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大量事权在中央,《条例》主要针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的短板问题,立足地方政府可以积极作为的领域,聚焦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航运企业和机构集聚、航运营商环境营造等事项。
第四,《条例》立足当下兼顾长远,尽可能纳入未来5年能够确定的重要工作;对中远期尚不明确的工作,仅作原则性规定,为将来制定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执行:“十三五”规划
9月8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张林介绍了《“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
发布会上回顾了“十二五”期间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的成果(见表)。其中,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3653.7万TEU,连续6年保持世界第一;邮轮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成为全球第八大邮轮港。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三五”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其中,航运资源高度集聚体现在以海、空枢纽港吞吐量和航运企业、机构等为代表的要素集聚程度保持国际领先地位;航运服务功能健全体现在具备完善的航运、航空配套服务功能,对外辐射能力较强,服务市场达到一定规模;航运市场环境优良体现在政府监管、服务高效,法治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体现在集疏运体系合理,口岸综合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程物流服务便捷。
具体来讲,海港枢纽方面,上海港将继续巩固国际枢纽港地位,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大港,到2020年集装箱年吞吐量将达4200万TEU。空港枢纽方面,将巩固提升亚太航空枢纽港地位,旅客年吞吐量将达1.2亿人次,货邮年吞吐量将超过400万吨,航班年起降将达88万架次左右,力争机场中转旅客比例将超过15%。集疏运体系方面,将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快捷高效、结构优化与全球枢纽节点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航运集疏运体系,四级及以上内河航道通航里程将达260公里,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将力争超过50%。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方面,基本建成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以航运交易、船舶检验、海事法律、航运咨询、海事教育培训、船员劳务六大业态为重点,争取集聚与培育10~20家知名航运服务企业。航运金融方面,将基本形成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产品丰富、金融交易活跃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实现航运融资额、船舶交易额、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额、资金结算额、航运保险额较快增长,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融资、交易、结算、保险中心。邮轮产业方面,将建成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邮轮母港之一,争取12~15艘邮轮以上海港为母港运营,增加邮轮访问艘次,邮轮旅客年发送量将达150万~200万人次(见表)。
企业:信心满满
值得一提的是,在《条例》媒体通气会上,包括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张页、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方怀瑾、上海机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贾锐军、上海市宝山区滨江委常务副主任王友农等相关龙头企业的领导都介绍了各自领域的情况。可见,《规划》有着稳定的现实基础。
在上海港方面,据方怀瑾介绍,“十三五”期间,上海港将建设洋山港区四期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成后,将全面实现港口“智能装卸”、“零排放”和“无人码头”,有力推动上海港在未来发展中实现“质”的飞跃。根据城市工业发展和上海港业务布局调整的需要,还将推进外高桥港区八期建设,研究其发展定位,用于发展汽车滚装、件杂货和集装箱业务。通过以上措施,上海港在去年实现集装箱吞吐量3653.7万TEU的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集装箱吞吐量将达4200万TEU,增长14.95%。
上海空港枢纽方面,《规划》可谓雄心勃勃(见表)。对此,据贾锐军介绍,为实现目标,去年,浦东国际机场已启动以卫星厅工程为主体的三期扩建工程,主要包括卫星厅、T3航站楼综合体、行李处理、旅客捷运系统等工程,是上海机场保障航空枢纽和航运中心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一环。三期扩建工程进一步强化了“满足基地航空企业及其联盟中枢运作的需要”和“以人为本,最大限度方便旅客”的设计理念,建成投运后,浦东国际机场航站区将形成完整的“一体化”航站楼+卫星厅运作模式,为航空企业及其联盟提供“一个屋檐下”服务。加快浦东机场第五跑道的建设,服务好国产大飞机的试飞工作。同时,紧锣密鼓地推进虹桥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造工程,巩固满足国内精品、商务航线的需求,承担国际备降的功能定位。贾锐军还表示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增加空域等重要资源的供给。
对邮轮港的建设,据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副总经理徐珏慧介绍,去年,上海市场母港邮轮增至10艘,可见《规划》设定的目标——2020年实现12~15艘母港邮轮拥有现实基础。此外,据王友农介绍,吴淞口国际邮轮港泊位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已于去年启动了后续工程建设,将于2018年建成4个邮轮泊位并实现4船同靠运营,年接靠邮轮将达到800~1000艘次,力争在2020年成为全球前三的邮轮母港。
在航运服务体系,据张页介绍,“十三五”期间,上海航运交易所将进一步拓展“维护航运市场公平、规范航运交易行为、沟通航运动态信息”三大基本功能,夯实航运交易中心、运价备案中心、航运指数发布中心、资信评估中心和航运信息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创新航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其中,根据《条例》第25条要求,上海航运交易所将进一步创新发展船舶和航空器交易、运价交易和运力交易等航运交易业务,为航运市场提供更为全面的交易服务功能;将继续按照国家要求,运用大网络、大数据技术,提供运价备案的便利化、精细化服务,实现航运市场的量化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