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仲委发布海事仲裁年度报告

2016-12-29 07:52 | 法制网 船舷内外


中国海事仲裁涉外案件进入快速增长期。今日在京发布的《中国海事仲裁年度报告(2015)》(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委)受案数量达136件,同比增加17件,增长率为14.29%。其中,涉外案件达61件,同比增加15件,增长率高达32.60 %。 其中,海仲委上海分会的涉外案件更是呈激增趋势,数量上反超国内案件。

这是海仲委继2015年后,第二次发布海事仲裁年度报告。“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也就是海仲委的设立。”海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说。据他介绍,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专业海事仲裁机构,海仲委一直致力于放大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集中业内专家学者,深入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定期发布中国海事仲裁年度报告,力求紧扣我国航运业热点法律问题,全面呈现我国海事仲裁发展现状。

近年来,海事仲裁业发展正逢国家政策等诸多方面的利好。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海事仲裁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同年12月,交通运输部提出“支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拓展服务领域,逐步建立权威公正的仲裁员队伍和符合国际惯例的仲裁程序,发挥本土仲裁机构在国际海事仲裁中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正在积极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沟通磋商,推动务实合作,形成了共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大力发展海事仲裁,将进一步整合我国已有的海事产业资源及配套法律服务体系,创新海事争议解决形式,重塑海事法律服务软环境,提升中国海事仲裁的国际影响力及公信力,为“海洋强国”及“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王承杰说。

社会公众对于仲裁的了解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2015年伦敦玛丽王后大学(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国际仲裁学院与伟凯律师事务所(WHITE &CASE)合作发布的《2015国际仲裁调查-国际仲裁的完善与创新》报告显示,有65%的受访者表示希望仲裁机构公布仲裁程序的平均时长;55%的调查受访者希望仲裁机构“在机构是如何指定仲裁员方面提升透明度”,50%的调查受访者希望仲裁机构“公布关于请求仲裁员回避的决定”。该报告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效益和公正的期望。

《年度报告》就是顺应海运业发展、回应公众需求的产物。据课题组负责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介绍,《年度报告》通过密切关注当今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最新动态,剖析重要专业领域的年度热点问题,旨在持续跟进中国海事争议解决新进展,全面展现中国海事争议解决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年度报告》的撰写,标志着海仲委不仅仅满足于海事争议的实践,而且致力于推动我国海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普及和推广,努力寻求国际上的话语权。

海仲委新的仲裁规则在《年度报告》中也获得全面剖析,目的在为当事人利用新规则解决纠纷提供实践指引。初北平表示,新规则体现了中国海事仲裁制度改革的方向,也基本符合仲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这一价值目标。“在海事活动日益多元化、国际化的今天,对效益与公正的追求成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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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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