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C驳回日本三大船东集运业务整合

2017-05-04 09:00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近日以管辖权为由,驳回了日本三大航运公司于2017年3月提交的联合运营集运业务的三方协议。

委员会在声明中表示,三方协议涉及的三家日本航运公司川崎汽船、商船三井和日本邮船将整合集运业务并成立新的业务实体公司。考虑到美国航运法没有FMC有权审查和批准合并的规定,这一举动“不在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审查的协议内”。

根据协议,川崎汽船、商船三井和日本邮船正在寻求成立一家新的商业实体从而相互分享信息。如果没有FMC的最新投票,或是没有要求补充信息,该协议将于5月8日生效。

2016年10月,川崎汽船、商船三井、日本邮船公布了成立合资企业的意向。一旦组建合资企业获批,三家公司计划合并其集运业务及日本境外的集装箱码头服务业务。此外,三家公司还将通过其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干散货运输、汽车运输和液货运输业务,不过这些服务将继续由三家公司及各自的子公司分别独立运营。

2017年3月,川崎汽船、商船三井、日本邮船共同向新加坡竞争委员会提交申请,由新加坡竞争委员会就这三家公司组建合资企业的方案,对其是否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禁令进行审核。

这一申请已获得了新加坡竞争委员会(CCS)关于成立合资企业的批准。据新加坡竞争委员会称,三方业务重叠的部分将会影响新加坡的集运业务。如果合资集运企业成立并运营,该公司并不会违反“反竞争合并法”禁令。

新加坡竞争委员会作出同意合并决定时表示,由于市场低迷,未来将出现更多集装箱航运公司合并情况,因此该合资企业不大可能增加大量航运公司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

2016年10月31日,川崎汽船、商船三井和日本邮船表示,计划在2017年7月1日成立新公司,并将于2018年4月1日开始运营业务。其中川崎汽船和商船三井各持有合资企业31%的股份,其余38%由日本邮船持有。

该合资公司预计将经营140万TEU的集装箱船队,船队运力位居全球第六位,占全球集运市场份额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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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船三井日本邮船川崎汽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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