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ific Drilling申请Chapter 11破产保护

2017-11-15 08:43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在债券持有人拒绝推迟债券到期时间之后,美国钻井承包商Pacific Drilling宣布申请Chapter 11破产保护,以优化资本结构,等待浮式钻井平台行业复苏。

Pacific Drilling称,公司希望利用Chapter 11破产保护程序以全面重组约30亿美元的未偿还固定债券本金金额;破产保护程序将暂缓债权人的索赔,从而帮助公司寻找能够最大化企业价值并公平对待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可选重组方案。

Pacific Drilling首席执行官Paul Reese表示,Pacific Drilling拥有3.5亿美元左右的现金,计划在重组期间继续运营旗下7艘高规格钻井船,履行对员工、客户、供应商、销售商和其他各方的义务。

今年第三季度,Pacific Drilling净亏损1.575亿美元,收入减少了一半以上,从去年同期1.824亿美元降至仅8210万美元。前9个月,Pacific Drilling净亏损累计达到3.954亿美元,而去年前9个月其盈利额为590万美元。

考虑到Pacific Drilling的市场价值仅为1700万美元,这家公司可能会成为行业内其他规模较大的钻井公司的收购目标。

目前,Pacific Drilling旗下船队拥有7艘超深水钻井船,全部建于2010年及之后,其中4座正在特内里费岛闲置。剩余3艘钻井船中,只有“Pacific Shara”号正在执行长期租船合同,在墨西哥湾为雪佛龙作业,合同为期5年,到2019年结束,日租金为55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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