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国际与青岛海丰订立2018年总代理协议
2017-12-24 10:20 | 财华社 船舶股票
海丰国际公布,有关公司与青岛海丰订立的现有总代理协议将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与青岛海丰于2017年12月22日订立2018年总代理协议,将现有总代理协议的年期另行延长3年,由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届满。
根据2018年总代理协议,公司同意其将促使其附属公司向青岛海丰的船舶代理公司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而青岛海丰同意于2018年总代理协议的年期内不时向公司提供代理服务。
现建议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3个财政年度各年,集装箱运输服务及代理服务的上限金额将不超过2900万美元及450万美元、3300万美元及450万美元、3800万美元及450万美元。
青岛海丰乃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船舶拥有,船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