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船码头六期工程趸船建造
2018-01-18 18:16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招标】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船码头(40米趸船)六期工程趸船建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船码头(40米趸船)六期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7﹞3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江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40米趸船建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建造40米趸船10艘,分别配置在宜昌海事局泄滩、孙家河执法大队,武汉海事局新港、工业港执法大队,黄石海事局兰溪执法大队,九江海事局城子镇、城西、金沙湾执法大队,芜湖海事局横港、慈湖执法大队,更新现有老旧趸船。
2.1.2采用长江海事局40米定型趸船优化后建造。本船为钢质,全焊接结构,单底、单甲板船型,船舶主尺度约为40.0米×10.0米×1.75米×0.75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甲板以上设三层甲板室,舱室总面积约650平方米,停泊水域为长江B级航区及J2级航段。配套设置锚泊、护舷、供电、通信导航及救生消防等设备。
2.2招标范围
建造10艘40m 钢质趸船,分为以下四个包: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四个包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多个进行投标,但每个合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包,业主将与各包中标人签署合同来完成本项目40米趸船建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3.1.2 拥有独立的船舶建造技术及生产条件;
3.1.3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类似船舶建造资质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3.2.1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亏损,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2.2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年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2.3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建过40米级及以上长度的钢质船舶(需提供建造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出厂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无重大缺陷或质量问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30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上午9:00时整,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年2月7日上午9:00时整。
联系人 王彦
联系电话 17736209196 0312 -553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