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海事系统4艘60米B型巡逻船建造项目招标
2018-02-28 17:16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招标】海事系统4艘60米B型巡逻船建造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海事系统4艘60米B型巡逻船建造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浙江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海南海事局,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船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0一研究所设计,主要用于执行我国海区水域的巡逻、监管和应急任务。钢质、单层连续甲板、单底、倾斜艏柱、单体船;封闭式桥楼、单一机舱;双柴油机、双轴、双舵、双桨推进;设有非收放式减摇鳍和舭龙骨;全船生活和工作舱室设中央空调和常压锅炉;船体B级冰区加强。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投标人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船坞(船台)、设备和人员;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gsxt.saic.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投标人属于涉密单位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的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涉密单位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
3.4 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贰亿元(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3.5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从2014年签订建造合同至今建造并完成过与本次招标标的同类型海船或在性能、船舶技术指标、参数等方面优于本项目标的船舶,且所生产的船舶实际使用情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船舶检证书、建造合同、用户使用证明);
3.7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团队应参与3.6条款相同船舶的建造(须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用户证明)。
3.8 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从2018年2月28日起至2018年3月6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以于2018年2月28日起至2018年3月6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贰仟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人须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联系人 王彦
联系电话 17736209196 0312 -5535197
邮箱 177362091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