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勤丰海运16年间涉案259起
2018-05-04 08:51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今天,宁波海事法院在台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来对浙江勤丰海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并对从中反映出来的挂靠船舶法律问题,从司法指引与规范角度提出司法建议。
台州民营资本发达,民间资本纷纷集众投资,借巨款投资造船,不少银行、金融企业也千方百计把钱融贷给船企,成为“中国中小型船舶生产基地”。勤丰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注册资本在2009年曾增长到1亿元人民币。在航运经济扩张阶段,企业运力从成立之初的6000多载重吨,扩大至2013年底的40多万载重吨。受金融危机给航运市场带来的影响,从2002年起至今,勤丰公司涉及的纠纷案件16年间官司不断。刚开始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居多,从2010年起被诉的案件逐步增多,该院前后共受理涉公司的各类诉讼、特别程序案件达259件,目前均已结案生效。
据了解,这批系列案件中有109件进入执行程序,其中涉该公司本身的债权债务案件只有7件,其余均是挂靠船舶的债务纠纷。而这些挂靠船舶所有权虽然登记属于勤丰公司,但实际上均属于众多个人小股东所有,每条船后面跟着几十人、上百人,多的甚至几百人的小船东。在船舶拍卖执行过程中,各船的实际所有人频频提出异议,屡屡采取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确权诉讼、再审等所有能运用的法律程序来寻求救济,有的甚至通过媒体“诉冤叫屈”。
“这些涉案船舶拍卖后,移交也是个头痛的事,经常有成批小股东到现场吵闹,有的甚至在拍卖掉的船上做些损人不利己行为。”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庭长史红萍介绍说,去年9月7日,“勤丰208”因为移交受阻,该院会同台州市两级法院、公安、边防、海事部门等16家单位,动用约500名执法力量,对已经被司法拍卖的“勤丰208”轮实施强制交付。
船舶挂靠从表面看“双赢”,挂靠人通过船舶挂靠可以进入航运市场谋取利润,而被挂靠的企业几乎不用付出劳动就可以定期向挂靠人收取一定的挂靠费。但实际上隐患无穷。一旦出现纠纷,牵涉面广,追究责任难,安全隐患多。
为使企业走出困境,宁波海事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因案制宜,创新执行方式。对勤丰公司6条挂靠船舶分别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了依法处置与鼓励兼并重组相结合的方式。对无生产能力的勤丰1、88、180、208轮直接拍卖变现;对“勤丰219”轮采取“养鸡生蛋”式,协调银行提供保函,然后解除对船舶的扣押让其出海继续生产,所有船员工资案件在保函中全额偿付;运用“引水入渠”思维,促使“勤丰9”轮达成执行和解,办案法官引入第三人代为支付借款及利息2280万元,光租船舶给他人进行经营,让实际所有人继续保存生产工具的再生愿望。
宁波海事法院通过这些差别化处理方式,既确保了债权人合法债权的实现,也使勤丰公司债务逐步得以化解。至今年4月,通过对公司多艘船舶的依法有效处置,减化了公司20余万载重吨多余运力。司法的人性化处理,终使公司在夹缝中得以生存,经营回归正轨。
针对船舶挂靠中存在的风险,宁波海事法院建议充分重视挂靠中的法律问题,船舶合伙及其背后的民间资本投资应保持理性经营,在船企倒闭潮过后可抓住转型重启的新时机,但应避免走盲目投资不顾市场需求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