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雷“讨钱”还债?这一次获央企力挺!

2019-02-02 09:37 | 国际船舶网 船界人物


昔日“船王”梁小雷因为“欠税”近日在缅甸被抓,不过,梁小雷和他的春和集团似乎并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境地。

近日,梁小雷的新加坡公司SOEG起诉中集安瑞科,要求支付2015年南通太平洋海工股权转让时的约1.5亿元余款,用以偿还违约的“12春和债”。虽然身陷囹圄,但这一次梁小雷并非孤军作战,他的公司获得了央企——中国中投证券的全力“资助”。

讨回3亿元~SOEG起诉中集安瑞科支付南通太平洋海工股权转让款

1月31日,中集安瑞科发布公告称,中集安瑞科间接全资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安瑞科深圳)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SOEG PTE LTD(SOEG)起诉安瑞科深圳,要求支付南通太平洋海工股权转让余款1.53456亿元。

据国际船舶网调查获悉,SOEG是春和集团董事长梁小雷在新加坡成立的公司,原本持有南通太平洋海工(现更名为中集太平洋海工)的33.36%股权。中集安瑞科在2015年与SOEG、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及春和集团三家卖方订立协议,拟收购南通太平洋海工100%股权。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安瑞科深圳与SOEG和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以3.7986亿元的价格收购这两家公司持有的63.31%股权。其中,SOEG将以2.0016亿元的价格出售其持有的南通太平洋海工33.36%股权。

据了解,安瑞科深圳在2015年向SOEG支付了第一期代价款4670.4万元,还剩1.53456亿元未支付。然而,由于春和集团拟转让的太平洋海工36.69%股权被法院查封,2016年6月1日,中集安瑞科发布公告称,2015年8月签订的收购协议项下若干先决条件不能按时满足,决定终止收购SOE,并要求SOEG退还第一期代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及利息。截至目前,SOEG仍未退还这些款项。

在中集安瑞科终止交易之后,南通太平洋海工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7年7月,安瑞科深圳作为重整投资人为南通太平洋海工进行重整投资,以7.998亿元获得南通太平洋海工100%股权。2017年8月,中集安瑞科完成收购南通太平洋海工全部股权。

在这样的背景下,SOEG在去年12月正式起诉安瑞科深圳,要求安瑞科深圳支付股权转让余款1.53456亿元,并承担律师费损失5万元和本案诉讼费用。根据春和集团主张,中集安瑞科至今拖欠近3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如果全部支付,将能够偿还“12春和债”违约金额的一半左右。

据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该案。中集安瑞科表示,安瑞科深圳已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时间尚未确定。中集安瑞科认为,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基于现有数据,该诉讼事项对中集安瑞科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投证券聘请律师全力“资助”SOEG起诉安瑞科深圳

据国际船舶网了解,SOEG此次起诉安瑞科深圳是希望追回股权转让余款,解决春和集团“12春和债”的部分本息。消息人士向国际船舶网表示,为了协助SOEG,“12春和债”的代理人中投证券已经安排聘请了律师,并同意垫付一审、二审前期费用。

2012年4月份,春和集团公开发行5.4亿元的企业债,即“12春和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证券)是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该期债券票面利率7.78%,期限为6年。到2018年4月,春和集团债券出现违约,违约金额5.82亿元。“12春和债”也已被终止上市。

在“12春和债” 债券违约后,春和集团先后提出以几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本期债券增信,其中就有其关联公司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和SOEG对安瑞科深圳的股权转让款。2017年12月,SOEG同意将安瑞科深圳的股权转让应收款质押给“12春和债”全体债券持有人。中投证券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SOEG签署了质押协议,质押标的为SOEG应收股权转让款1.53456亿元及由此产生的孳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为了回收应收款项清偿债券持有人,中投证券聘请律师协助SOEG起诉安瑞科深圳,并同意先行垫付一审、二审前期费用。2018年7月,中投证券安排聘请律师代理SOEG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2018年12月7日,代理律师收到了相关通知书,SOEG诉安瑞科深圳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正式立案受理。

据了解,中投证券是由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收购重组原“南方证券”证券类资产的基础上,于2005年9月2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而中投证券的母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合资组建的投资银行,由建设银行(现由建银投资持有股权)与摩根士丹利及其他股东与1995年共同发起设立。

股权转让款认定存异议,南通太平洋海工股权交割至今未完成

事实上,由于对股权转让款的认定存在异议,春和集团与中集安瑞科在南通太平洋海工股权转让协议履行上一直存在争议。在南通太平洋海工已经于2017年更名成为中集安瑞科全资子公司之后,时至今日,春和集团与中集安瑞科的股权转让纠纷仍未解决。

在2015年8月与SOEG及江苏太平洋造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安瑞科深圳在同年9月向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和SOEG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合计8863.4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之后,安瑞科深圳停止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2.91226亿元。2016年6月1日,安瑞科深圳发布公告,以股权交割先决条件未能满足,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SOEG 违反了协议项下若干重大条款,包括发现目标公司在收购交割前的资产净值较于 2015 年 5 月 31 日(合同约定的估值基准日)止的净资产值有较大差异为由,单方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8月,南通太平洋海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7年8月,南通太平洋海工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据国际船舶网了解,根据重整计划,中集安瑞科作为重整投资人,为南通太平洋海工提供7.998 亿元重整偿债资金。南通太平洋海工原股东权益全部调整为零,无偿让渡给重整投资人中集安瑞科。2017年8月,南通太平洋海工完成重整,更名为“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成为中集安瑞科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然而,春和集团与安瑞科深圳一直未签署《股权交割同意书》。中集安瑞科认为,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SOEG严重违约,安瑞科深圳因此解除协议并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支付违约金。但春和集团却不认可中集安瑞科的主张,认为安瑞科深圳未能支付的2.91226亿元股权转让款可以作为“12春和债”本息偿付的来源。

作为“12春和债”债权代理人的中投证券在2017年9月发布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中表示,鉴于双方对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有争议,且中集安瑞科不同意协商解决,故只能通过诉讼追讨该笔款项,最终结果以人民法院裁决为准,具有不确定性。中投证券拟协助江苏太平洋、SOEG 起诉安瑞科深圳,并同意垫付一审、二审前期费用预计约320万元。

在SOEG起诉安瑞科深圳的同时,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因涉及十几位股东,其中有几位股东在境外,协调存在难度,尚未就是否同意以应收账款为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并进行诉讼达成一致意见。消息人士称,如果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也同意起诉安瑞科深圳,以梁小雷为首的春和集团将有望拿回近3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可以偿还“12春和债”违约金额5.82亿元的一半左右。显然,无论是对梁小雷还是中投证券,这都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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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梁小雷春和集团中集安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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