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货双方争议燃油附加费
2019-03-20 10:04 | 中国航务周刊 船东动态
船货双方针对燃油附加费(BAF)的讨论,逐渐进入白热化。
马士基首席执行官施索仁(Søren Skou)和赫伯罗特首席执行官Rolf Habben Jensen都曾表示,多数客户已经基本接受了合同中全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
不过,有外媒采访到了一家几乎和全球主要班轮公司都有合作的大货主,该公司的发言人则驳斥了班轮公司的说法。
“我们还远远没到可以接受这些费用的程度。”这位发言人表示,“至少我们不能接受,各班轮公司发布不同收费标准,班轮公司应该就此达成统一。”
他还称:“现阶段,我们同意推迟谈判,因为很多规范、标准还不清楚。”
Seaintelligence Consulting首席执行官Lars Jensen也认为,情况可能并不像一些班轮公司预期的那么乐观。
他同一些托运人进行了交流,部分托运人表达了担忧。
Jensen表示,多数托运人原则上可以接受油价上升的额外成本体现在运费中,但他们不能接受的是,班轮公司间使用不同方法设定燃油附加费标准(BAF),这是不合逻辑的,也是托运人抵制的原因。
他还指出,限硫令会带来额外成本,但此前也出现过油价高企导致班轮公司成本增加的情况。
2011年至2014年,油价为每桶115美元~120美元,这已经是比较高的价格,这样看来,2020年同前几年相比,也并没有那么的特殊。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班轮公司在燃油附加费方面,比以前透明了一点。
此外,德路里供应链分析师 Philip Damas表示,由于限硫令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班轮公司今年几乎没有向客户提供时间超过6个月的一口价合同,同时还在说服托运人接受各种形式的附加费。
他表示,有些客户已经接受了这种带有各种附加费的合同。不过,德路里建议托运人,同班轮公司就燃油附加费的制定方式进行沟通,推出双方都可接受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