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船相撞沉没,青岛海事法院紧急扣押肇事油轮

2019-03-25 10:07 | 半岛 船舶动态


3月22日,星期五下午临近下班时间,申请人张某及其代理律师匆匆赶到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递交了一份扣船申请,以其所有的“辽绥渔35059”渔船因与“明祥”轮发生碰撞沉没遭受损失为由,申请扣押停泊于石岛港锚地的“明祥”轮。

案情即是命令。面对申请人焦急的面容,石岛法庭干警们毫不犹豫,立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启动紧急扣押船舶程序。诉讼服务中心的张晓昱依法立案;副庭长张波立即组织合议庭审查、评议,协调海事部门,联系拖轮,调度扣船干警;书记员孙萍协助制作法律文书。仅仅一个小时,一切准备就绪。法官助理曲燕军带领书记员王泰宁、法警张丰伟火速赶往石岛新港,约18:30时搭乘拖轮出海,顶着风浪,前往4海里外的锚地登轮扣押。

当完成扣押回到岸上,已是20:00时。干警们虽然错过了晚餐,却为顺利扣押肇事油轮而感到高兴。

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位于我国胶东半岛东部,辖区海域作业船舶数量多,保全案件又多又紧急。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船舶逃逸,减轻当事人的损失,往往需要与时间赛跑,及时扣押船舶或解除扣押。因此,对石岛法庭全体干警来说,加班加点已成为家常便饭。为了更好发挥海事法院作用,争创一流,法庭干警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获得了家人的支持,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

截至发稿时,肇事油轮船东来电表示,将尽快提供担保,请求周末解除扣押,避免船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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