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20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2019-04-10 16:20 |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船舷内外


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其中涉及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部分的具体条款如下:

鼓励类:

八、钢铁

4、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

十一、石化化工

7、船舶涂料

十二、建材

3、海工设施等用长寿命防水防腐阻燃一体化材料

13、海洋工程用混凝土

十四、机械

14、海洋工程轴承

20、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

33、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

十七、船舶

1、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适应绿色、环保、安全要求的优化升级,以及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开发建造

2、10万立方米以上液化天然气运输船、1.5万立方米以上液化石油气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客滚船、IMOIⅡ型以上化学品船、大中型豪华邮轮、2000车以上汽车滚装船、3000米车道以上的货物滚装船、LNG加注船、牲畜运输船、甲醇(乙烷)运输船、油电混合动力船、电池驱动船及多用途船、极地邮轮、极地运输船舶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3、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1万立方米以上耙吸式挖泥船、火车渡轮、科学考察船、破冰船、海洋调查船、甲板运输船、海洋监管船等特种船舶及其专用设备

4、小水线面双体船、水翼船、地效应船、气垫船、穿浪船等高性能船舶

5、120米及以上水深自升式钻井平台、1500米及以上深钻井船、1500米及以上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主流海洋移动钻井平台(船舶);15万吨及以上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1500米水深半潜式生产平台、立柱式生产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LNG-FPSO、边际油田型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浮式生产系统;万马力水级深水三用工作船、1500米水深大型起重铺管船、1500米水深工程勘察船、高性能物探船、5万吨及以上半潜运输船、海上风车安装船、浮式储存及再气化装置(FSRU)、深水动力定位原油输送装置、超深水海工作业船、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起重能力10000吨以上的重吊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装备、海底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装备、岛礁重载建设平台、海上油田设施拆解装置等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

6、动力定位系统、FPSO单点系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成系统、主动力及传动系统、钻井平台升降系统、水下油气生产系统等通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

7、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

8、智能环保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大型甲板机械、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海水淡化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及设备、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吊舱推进器、直翼舵桨推进装置、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中高压发电机、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综合电力推进系统及关键设备、船舶尾气处理装置、余热回收系统、双金属气阀、大型船用垃圾焚烧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货油系统等关键船用配套设备

9、海底采矿机器人、海底挖沟机等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装备及深海采矿系统、深海立管相关配套系统和设备,水下潜器、机器人及探测观测设备

10、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单元组装、预炳装和模块化、先进涂装、高效焊接技术应用、超高压水除锈装置、激光焊接机器人、智能化分段流水线、船舶小组立焊接生产线、船舶中组立焊接工作站、船舶分段智能涂装机器人、船舶管子加工生产线、船舶船体小构件自由边打磨生产线

1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修理与改装以及爬壁机器人、高压智能清洗机器人等绿色环保修船技术应用

12、智能船舶、无人船艇开发和相关智能系统及设备开发,船舶全寿命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开发

13、安全节能环保内河、江海联运及沿海船舶开发制造

14、“胀断连杆”生产制造

15、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优化动力总成系统匹配

二十五、水运

7、内河船型标准化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5、废旧船舶、废钢铁

9、流动污染源(机车、船舶、汽车等)监测与防治技术

29、废旧船舶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

30、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

限制类

十一、机械

50、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

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十一)船舶

1、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

2、船长大于90米的海洋钢制船舶以及船长大于120米的内河钢制船舶的整体建造工艺

二、落后产品

(八)船舶

1、采用整体建造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

2、不符合规范的改装船舶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船舶

3、单壳油轮

4、挂桨机船及其发动机

END

关键词: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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