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一船厂发生爆燃

2010-03-05 08:48 | 现代快报 公告公示


    3月1日中午12点50分左右,丹阳市吕城镇永盛造船厂发生一起船舱气体爆燃事故,一位上船监督工程的船东被爆燃的冲击波弹到了30米开外,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另外一位船东则失去知觉,右胳膊受伤,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杜某指着水泥台说:“顾某当时被爆燃的冲击波弹到了这里。”
    事件:船舱爆燃致1死1伤
    事故发生在3月1日的中午12点50分左右,当时,来自盐城的船东杜某和顾某正在永盛造船厂监督船只的建造过程。他们两人去年和船厂签订了两艘灌装水泥船的造船协议,1200吨位,每艘船的建造价格216万,预计今年4月份正式交付。“为了保证船只的质量,按照行业的普遍做法,我们都会到生产现场监督造船过程,1日中午,我和顾某一起到了船厂,看看进展如何。”
    杜某的船和顾某的船,相距大概100米左右,1日中午12点40分,两人分头上了船。“才过了10分钟,我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巨响,一开始没当回事,后来顾某的妻子跑了过来,哭着说顾某出事了。”杜某说,他当即跳下船,向顾某那条船跑去,到了现场,眼前的景象让杜某大吃一惊:“他一动不动地躺在离船30多米的水泥台子上,衣服全破了,零散地挂在身上,身上70%的皮肤像被硬物摩擦过。奇怪的是,他身上没有什么血,只有两个耳朵在流血。”
    很快,顾某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时,还有另外一位船东在顾某的船上,他的右胳膊受了伤,据他回忆,事发时他两眼一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所穿的衣服也成了碎片。
    质疑:船厂操作不规范
    3日,记者赶赴位于大运河南侧的永盛造船厂,在厂区里没有碰到一个人,只有数艘体量巨大的船只停靠在河边。据附近居民说,事情发生后,船厂的正常运行被打断,相关人员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在杜某的带领下,记者通过船舱底部的小洞爬进了船舱,然后顺着扶梯来到甲板。“顾某当时就是在这里发生意外的。”杜某手指着船尾部甲板上的一处直径数十厘米的圆孔说。圆孔是压水舱的出口,也叫吸压口,上面还盖着一个红色舱盖,将舱盖打开,可以看到压水舱是个完全封闭的舱体。紧邻压水舱一侧是个船舱,两根金属压水管紧靠着压水舱排列在船舱的底部,连接处有焊接的痕迹。
    杜某认为,顾某死亡的始作俑者就是这个“压水舱”。“压水舱油漆没多久,里面肯定遗留着大量的可燃气体,焊接时产生的热量引燃了舱里的气体,最后发生了爆炸,顾某被强烈的冲击波弹射到了远处。”杜某认为,这完全是造船工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按照船厂的普遍做法,应该先焊接压水管,然后再对舱内进行油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爆燃的发生。”
    安监部门:这是“意外事故”
    事件发生后,顾某的家人连夜从盐城赶到丹阳,向船厂讨要说法。据吕城镇政府介绍,事故发生的当天,他们就成立了善后小组,并对来人做了相关的安置,目前双方正在谈判。
    丹阳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初步调查,可以认定这是一次“意外事故”,因为“死者并非该厂的职工,进厂时也没有通知厂方,在厂里的活动厂方一概不知。”
    对于造船程序不符合规程的质疑,该安监局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程,并没有先油漆再焊接的规程,所以工人操作不当的说法不成立。
    昨日,船厂负责人翟某在电话中表示,责任的认定必须以安监局作出的最终结论为依据,但不管怎么讲,在厂里出的事,厂里肯定要负主要责任,至于赔偿问题,要等事件定性后再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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