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批准MARPOL有关燃油条款修正案
2019-05-26 09:18 | 信德海事 船舷内外
在最近召开的IMO海环委(MEPC)第74届会议上,为支持MARPOL公约附则VI第14条的一致实施,海环委批准了MARPOL附则VI第3、第2、第14和第18条,以及MARPOL附则VI附录I和附录VI的修正案草案,以期在第 75届海环会通过,预计其生效日期为2021年9月。
海环委还批准了一份通函,以鼓励尽早地应用MARPOL附则VI有关燃油样品验证程序所批准的修正案。该修正案草案适用涵盖以下方面:
• 第2条定义的修正案草案,以包括有关“燃油含硫量”的新定义 ,即表示任何燃油中的硫浓度,其按照该组织可接受的标准测试以%m / m格式测量的; “低闪点燃料”, 指具有闪点低于SOLAS公约第II-2/4条第2.1.1段规定所另外允许的气体或液体燃料; “按MARPOL交付的样品” 意指按照MARPOL附则VI第18.8.1条交付的燃油样品; “在使用中的样品”, 意为在船上使用中的燃油样品;和“船上样品”,意指拟用于船上使用或载运的燃油样品。
• 燃油取样和测试, 即为有关硫氧化物(SOX)和颗粒物第14条款的修正案草案,其添加了有关使用中和船上燃油取样和测试的新段落,增加新段落以要求拟安装或指定一个或多个取样点,其意在取得用于船上使用或所载燃油的代表性样品,以确证该燃油符合规定。
• 附录I国际防止空气污染 (IAPP )证书的修正案 ,即更新IAPP证书的相应修订草案,添加了对取样点的参考数据,并注明对低闪点燃料规定何处豁免情况。
• 有关验证程序的MARPOL公约附则VI燃油样品附录VI燃料验证程序的相应修订草案,其包含适用于对使用中燃油和船上燃油代表性样品的验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