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型船舶诈骗案在镇江开庭

2019-11-19 09:15 | 扬子晚报网 船舷内外


18日记者从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获悉,由该局侦破的长江水域新型船舶诈骗案,近日在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某刚等5名被告,被以合同诈骗罪进行公诉。

长航警方介绍,2018年12月,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泰州派出所接到船主彭某报警,发现其租借出去的“康发618”船正在江苏省靖江市某拆船厂进行拆解,可能受骗了。接警后,该局立即安排民警前往拆船厂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租船人杨某刚等人有诈骗重大嫌疑,当即立案侦查。2019年1月,杨某刚等5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杨某刚等5人于2018年6月至12月期间,以谎称租用船舶做工程骗取船主信任。期间,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先后在江苏省靖江市、张家港市及安徽省马鞍山市等地将骗取的6艘船舶卖给拆船厂,非法获利260万元。

庭审中,5名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法庭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最后,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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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舶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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