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新政,为远洋船员降税!

2019-11-21 11:14 | 中国航务周刊 船舷内外


政策终于落地,无疑将极大提升海员的幸福感,提振航运业信心,进而促进我国航海事业的更大发展!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促进海运业发展,适应国内对海产品较快增长的需求,借鉴国际做法,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年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11月20日《新闻联播》图片

根据上海航运交易所2019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国(上海)国际海员薪酬表,薪资最高的是油轮船长,9917美元/月,约合人民币69757元,最低为干散货船服务生,670美元/月,约合人民币4712元。此外,集装箱船的船长、轮机长、大副的平均月薪,分别约合人民币54894元、53023元、45588元。

上海航运交易所最新中国(上海)国际海员薪酬统计表(单位:美元/月)

事实上,关于我国海员降税的问题,在业内早有讨论。

从2014年开始,全国政协委员、河北远洋董事局主席高彦明,就多次提交关于免征我国国际海员在船工作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许振超也曾表示,航海很辛苦,海员一出去,便常年见不着家人,连电话都不能打,挣的都是“辛苦钱”,但是海员工资免税问题,一直没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如果能够解决,将提升海员职业的吸引力,不然越来越没人愿意干。”

他还认为,虽然运输情况在发生新变化,但海员职业将长期存在,全社会需要海员。他建议说:“在谋划海员税收等各项政策时,要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多从现在这一代海员的具体情况来考虑,让海员有获得感、安全感。”

在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远海运集团董事长许立荣也提出,希望减免远洋海员的个人所得税。

许立荣表示,减免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是国际通用的惯例,我国应与国际接轨。“如果我们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就要跟国际接轨,更何况接轨的内容对我们有利,并不增加额外负担。”

实际上,当前航运企业普遍面临招人难的困境。许立荣解释说:“以前海员很吃香,沿海港口城市都有海员俱乐部,但现在招人很难,要到边远地区招,而且生源质量不好。”他认为,海员在全球流动,一个船员可能在船上工作10个月,在家里时间很短,“并不能享受国家提供的许多公共服务,所以应该进行减免,这是通用的办法。”

2019年“两会”期间上,依然有不少委员代表,为海员权益奔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丁小岗建议,出台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稳定海员队伍,提升海员职业的吸引力,从而促进我国海运业健康有序发展。

他表示,考虑到海员的职业特点以及为世界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国际上通行减免海员个人所得税政策。

参照国际惯例,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对海员个人所得税实行减免,起征点实际按每月4800元执行,相当于当时陆地职工(800元)的6倍。

之后,陆地职工个税起征点标准作过几次调整,2008年、2011年和2019年分别提升至每月2000元、3500元和5000元,但是海员的个人所得税一直未作相应调整,当前我国已无任何税收优惠。

他认为,当前海员税收政策与航运事业发展目标不适应,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因此,研究制定适应当前发展形势的海员税收优惠政策,势在必行。

在业界人士多年奔走呼吁后政策终于落地,无疑将极大提升海员的幸福感提振航运业信心促进我国航海事业的更大发展!

 

 

END

关键词: 远洋船员


国际船舶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