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欠钱当老赖,法院扣船结案快

2019-12-05 20:24 | 民主与法制网 船舷内外


近日,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法官奔赴河北省曹妃甸港码头,成功扣押船舶,使该执行案件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到不到20天时间,就实现了快速执结,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申请执行江苏连云港某船务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保险代位求偿纠纷一案,进入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仅不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拒绝接听法院电话,躲避法院执行,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状态。海事法院承办法官面对此种情况,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其财产开展全方位查询。经过执行法官细心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经营的船舶近期有可能到达天津港、河北唐山京唐港和曹妃甸港码头停靠装卸货物。执行法官实时密切关注船舶动态,在确定被执行人名下船舶即将停靠曹妃甸港码头的信息后,立刻和法警驱车出发奔赴曹妃甸港码头,核实被执行人名下船舶信息后,与当地海事局通力配合,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货船进行扣押,并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迫于法院压力,立即打电话进行筹款,及时配合法院,当日就履行了还款义务。

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在24小时内完成了扣船申请的受理、船舶扣押、受理解除扣押船舶申请、解除船舶扣押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既保证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船舶的有效运营,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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