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和WHO发布联合声明:避免对船舶、船员施加不必要的限制

2020-02-24 15:35 | 宁波海事局 船舷内外


2月21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了主题为“IMO-WHO关于应对COVID-19疫情的联合声明”的补充件Circular Letter No.4204/Add.2,旨在协助各国确保以尽量减少对国际交通和贸易不必要干扰的方式,执行卫生措施。

联合声明指出,虽然世界卫生组织(WHO)不建议任何旅行或贸易限制,但是全球各国正在采取措施,包括延迟通关或拒绝入境等,可能对国际海上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船舶、船员、旅客和货物。

根据《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相关条款,有避免对船舶、船上人员和财产的入港,施加不必要的限制或延误的要求。

对此,IMO和WHO建议船旗国、港口国和相关管理机构、航运企业等应通力合作,确保在适当情况下,货物作业可正常进行,船舶可进出造船厂进行修理和检验,物资和供给可装载,证书可颁发,船员可交换等。

据了解,这是IMO继1月31日首次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函件以来,发布的第四份函件。

此前,IMO在首份通函中就曾提及,应采取措施限制这种疾病的传染和蔓延风险,但无需对国际运输施加不必要的限制。并针对海员、乘客和船上其他人员,如何采取预防措施,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提供了参考性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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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IMO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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