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成常态?韩国造船界吐槽“每周52小时工作制”

2020-10-30 09:27 | 国际船舶网 国外造船


10月28日,韩国中小企业中央会与韩国新劳动研究会联合召开了“每周52小时工作制中小企业的现场实态和软着陆方案研讨会”。与会人士指出,对于人力资源短缺、工序复杂、工期要求紧而导致劳动时间参差不齐的造船业相关行业,应取消“每周52小时工作制” 在工作时间上的限制,并提出了改进完善的对策。

韩国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每周52小时工作制”,该制度为包括周末在内的7日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时长的40小时加上延长工作12小时,即不得超过52小时。该制度的率先适用对象为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从2019年7月1日开始,韩国所有员工超过300人的企业都必须遵守每周52小时工作制度。此外,从2020年1月开始,员工在50至299人之间的公司也开始实行52小时工作制,但有为期1年的过渡期(宽限期)。这些单位若要求员工每周工作时长超过52小时,便属于违反《劳动标准法》,违规者将被处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下的罚金。

此次研讨会就是对在这一过渡期即将结束之际,以造船企业内人数不足300人的合作公司为中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

此次研讨会第一位发起人、韩国外国语大学教授李政通过韩国雇佣劳动部提供的数据分析指出:“船舶建造、修理等造船企业的合作公司,因为本身工程施工作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在特定时间内集中投入劳动力,必须根据客户的要求承接并完成订单,因此在工作时间上存在很大的变数。”

釜山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权赫进一步强调:“对造船业而言,如果工期被推迟,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如果劳动者人数与生产需求相比相对较少,则需要承认工作时间限制例外的德国式短期特别加班。”

韩国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员黄庆振表示:“造船企业合作公司劳动者跳槽的最大原因就是年薪不高。如果严格按照每周52小时工作制执行,则工资会进一步下降,可能会导致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人力资源也会外流到其他产业。”

以讨论者身份参加研讨会的韩国造船海工装备协会常务郑锡柱表示:“造船产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征,但由于近年来经济不景气,就业人数不断减少,并且青壮年层回避到造船业就业,因此人力资源供给非常困难。” 他呼吁:“为了防止生产延误,特别是人力供给严重不足的涂装等工种,有必要将其修订成特别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工种。”

与会专家对引进“每周52小时工作制” 的必要性提出了批评。江原大学教授金熙成表示:“我国人力资源运用的灵活性非常低,延长工作时间是能够根据经济状况调节产量的唯一手段,因此对工作时间必须加以灵活运用。”

金熙成补充说:“应该将该制度1年的过渡期(宽限期)再延长到1年以上,并适当采用德国、法国等国的劳动时间储蓄制度等。” 劳动时间储蓄制是指,如果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时间,就延长休假时间,反之,如果达不到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时间,就按照企业要求的时间加班。

韩国中小企业中央会智能工作岗位部本部长李泰熙也表示:“德国、日本都不把加班时间限制在1周之内,劳资双方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由利用。我国也应该规定每月或每年加班的使用限度,让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后,再加以利用。”(王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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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韩国造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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